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ZB2025-15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主要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保护等级为二级,同时提供数据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测评报告交付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15099134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
联系方式:0991-5818192、1509932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正凡 孙建
电 话:0991-5818192、15099321956
附件信息:
定稿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pdf394.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YZB2025-159)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郭杨电话:15099134319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蔺正凡孙建电话:15099321956、0991-5818192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4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JYZB2025-159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000.00元5.最高限价:60000.00元6.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主要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保护等级为二级,同时提供数据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测评报告交付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2、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联系方式:郭杨电话:150991343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项目联系人:蔺正凡孙建联系方式:0991-5818192、150993219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蔺正凡孙建电话:0991-5818192、1509932195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款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第一章1.2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一章1.3款采购内容本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主要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保护等级为二级,同时提供数据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1.4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章1.5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第一章1.6款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章2.1款采购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联系人:郭杨联系方式:15099134319第一章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联系人:蔺正凡孙建联系方式:15099321956、0991-5818192第一章2.8款偏离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3.1款供应商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5.1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一章6.1款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第一章7.1款进口产品不接受第三章15.7款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1.时间要求: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即可,需加盖公章,合同关键处不得遮挡涂黑,日期清晰明确。第三章16.3款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60000.00元;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第三章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第三章18.1款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三章19.1款电子投标须知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需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签到、开标过程中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结果公布等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解密时长:30分钟。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及时查阅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评审小组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第三章19.1款电子投标须知内作出答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6.各供应商除上传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对应关联点的资料外,在商务技术部分应上传所有响应文件(第1至最后一页)。第四章20.1款响应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第四章21.1款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第五章23.1款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11:00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第六章24.3款评审小组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应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六章26.2款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30.1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人。第六章30.3款定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34.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第八章36.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36.1.1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该评审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该报价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的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6.1.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6.1.3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36.1.41.本项目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36.1.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36.1.6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36.1.6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6.1.7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交二次报价后,磋商小组对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36.1.8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6.1.9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评审结束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密封要求:无其他: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电子版响应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36.1.10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偏离2.8.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采购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特别说明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9.3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供应商资格3.1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5.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8.1落实的政策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二章采购文件的编写9.采购文件的构成9.1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附件9.2采购文件以中文书写。9.3供应商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采购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10.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供应商。11.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1.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11.3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采购文件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的约束力。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12.要求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3)投标函;(4)响应报价表;(5)近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6)拟投入人员情况表;(7)项目服务方案;(8)偏离表;(9)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10)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4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5.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3供应商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5.4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5.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5.7供应商应当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报价16.1供应商应在响应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响应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限价,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均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4响应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8.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8.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特别提示: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退还中标方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编制。19.2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9.3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第四章响应文件的提交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及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1.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1.2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响应文件。21.4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22.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2.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五章开标23、磋商会议23.1磋商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采购人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会议,磋商时将邀请有关人员参加。23.4采购代理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3、5响应文件的解密23.6响应文件的解密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人主持;23.7电子交易平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提示供应商按时在线签到、解密。23.8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第六章评标24.评审小组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政采云平台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5评审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评审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采购文件第27.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2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25.3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6.评审依据及评审办法26.1评审的依据:采购文件。26.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6.3评审程序:成立评审小组→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推荐成交候选人→完成评审报告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7.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7.1资格审查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被否决,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1。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7.2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7.3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响应报价或优惠方案。27.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6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7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7.8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9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8.2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9.详细评审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9.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9.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响应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90分;(2)响应报价部分10分。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9.5报价29.5.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轮报价为磋商的最终报价。29.5.2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多轮报价,开启新一轮报价时,供应商需按要求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提交新一轮报价,逾期未提交报价的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关闭。29.5.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进行计算。29.5.4供应商的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9.5.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29.6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响应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3。29.7评审工作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供应商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主要财务报表复印件;3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理由说明审查项目有一项不通过则结论为不通过。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是否1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2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或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报价唯一性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审查项目有一项不通过则结论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阶段,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作为无效标,不进入后期评审阶段。附表3:详细评审(100分)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商务评分标准(30分)企业业绩(12分)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即可,需加盖公章,合同关键处不得遮挡涂黑,日期清晰明确。企业实力(4分)1、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二级及以上)得1分;3、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二级及以上)得1分;4、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二级及以上)得1分;注: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人员配备情况(14分)1、供应商项目组不少于5人(含5人)得基本分11分。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2、项目负责人:①具有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得0.5分;②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3、其他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外):①具备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证书,每个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②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每个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③具备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证书(CISO)或《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证书》(CISP-DSG)每个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4、测评报告审核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得0.5分。注:1、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近3个月本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2、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技术评分标准(60分)需求理解及分析(5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和需求及分析综合评价:提供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需求理解及重难点分析,全面、合理且针对性强得5分;项目理解和分析较全面、具有一定针对性、较准确地把握项目重点难点得4.5分;项目理解和分析基本全面、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把握项目重点难点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测评服务方案(10分)对供应商所提供的①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方面等安全测评。②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测评的服务方案,并出具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和工作建议报告综合评价:服务方案阐述详细,思路清晰,服务方法设计合理,全面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对服务方案进行了阐述,具体实施细节阐述基本完整,服务方法设计较合理,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9分;对服务方案进行了简单的阐述,服务方法设计基本合理,与项目实际需求有细微偏差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承办专家评审会、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10分)根据测评需要承办专家评审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密码测评的相关要求,修订安全等级保护方面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开展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设;对安全技术就是因为也是牛皮纸之后打孔不胶装他是打孔的和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内容综合评价:相关工作计划合理、思路清晰,培训方案内容详细、贴合项目需求得10分;相关工作计划较合理、思路较清晰,培训方案内容较详细、符合项目需求得9分;相关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培训方案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10分)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相关部委要求,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覆盖数据安全组织架构、数据安全目标、数据安全策略与措施、数据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人员岗位、权限控制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内容综合评价: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完善详尽、覆盖面内容齐全、人员岗位、权限设置合理得10分;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较完善、覆盖内容较齐全、人员岗位、权限设置较合理得9分;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覆盖面较基本齐全、人员岗位、权限设置基本合理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10分)对供应商提出的质量管理及进度保障方案综合评价:质量标准满足要求,进度管理体系健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质量标准满足要求,进度管理体较全面,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得9分;质量标准与项目需求有偏差,进度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安全保密措施(7分)对供应商提出的安全保密措施综合评价: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在网络安全服务过程中制定有效且完善的安全保密措施实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得7分;内容描述较完整,方案较合理的得6.5分;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基本合理的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综合评价: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科学合理,相应的处置措施得当,能够切实保障所发生的问题得8分;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较合理,处置措施较得当,能够保障所发生的问题得7分;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基本合理,基本能够保障所发生的问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报价评分标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10%。注:在报价评审阶段,经评审小组认为无效的响应报价,报价得分按“0”计。30.定标原则30.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以上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3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授予合同31.合同授予标准31.1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经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3如果确定该供应商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3.成交通知书33.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履约担保34.1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4.3如成交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为成交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5.签订合同35.1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成交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采购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2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成交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如果成交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下一个候选成交人或重新招标。35.4不允许成交人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成交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成交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八章其他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7.质疑的提出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8.受理和处理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8.3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39.其他39.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39.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确定为安全等级二级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二级信息系统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等级测评“,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掌握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防护状况,排查系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达到相应安全等级标准,为改进和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供咨询和支持。二、测评范围和内容本次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主要面向以下范围的系统:序号内容保护等级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项目二级同时提供数据安全咨询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三、测评要求(一)服务要求投标人应详细描述等级保护测评的整体实施方案,包括等保测评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阶段性文档提交和交付标准等。应详细描述测评人员的组成、资质及各自职责的划分。应配置经验丰富的测评人员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1、测评方法包括访谈、检查和测试三种方法,可细化为文档审查、配置检查、工具测试和实地察看等多种方法。如需在等级保护测评实施过程中采用在线测评工具的,各种工具软件由投标人推荐,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投标人提供并在测评中使用。应详细描述所使用的安全测评工具(软硬件型号、功能和性能描述)、使用的方式和时间、对环境和平台的要求以及使用可能对系统造成的风险等。等级保护测评应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严格的操作步骤,采取的措施应是经过测试、稳定可靠的。安全测评工具软件运行可能需要的硬件平台(如笔记本电脑、PC、工作站等)和操作系统软件等由投标人推荐,经确认后由投标人提供并在测评中使用。安全测评需要的运行环境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需要的运行环境的具体要求。2、测评流程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测评准备阶段、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测评阶段、分析与报告编制阶段。测评完成后,提供整改建议书,配合招标人根据测评范围进行整改实施,整改完成后由投标方针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测。3、加强测评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测评实施前,双方应充分讨论并明确测评对系统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确定测评对象、测评方法和工具,并制定应急恢复措施。测评操作必须遵守现场运行规章制度,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如需在线测试,按照相关工作规程,事前申请,并在专责人员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加强测评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参与测评工作人员的可靠、稳定,防止敏感信息泄漏。优先选择备用设备(系统)或临时搭建的模拟环境进行测评,避免影响在线系统运行。根据被测评系统情况,在测评实施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系统在线应急处置能力。工作时间段系统禁止采用渗透测试工具进行测评。4、根据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各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等方面等安全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测评。5、其他工作内容:根据测评需要承办专家评审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密码测评的相关要求,修订安全等级保护方面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开展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制度建设;对安全技术和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协助完成与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相关的其他工作。6、出具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和工作建议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测评工作总体情况概述,测评工作和结果数据统计分析。(2)网络安全状况整体评价,信息系统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3)整改措施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如:应统一规划建设哪些安全系统,部署在哪些网络关键节点,规范哪些安全管理制度,等保工作推进建议等。7、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相关部委要求,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制度体系,覆盖数据安全组织架构、数据安全目标、数据安全策略与措施、数据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人员岗位、权限控制等。数据安全组织架构能够覆盖组织的决策、管理、执行、监督、支撑等方面,并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和沟通流程。针对数据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形成培训材料,并开展数据安全意识培训。(二)实施要求1、中标人须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以及采购单位系统建设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实施。2、中标人应具有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测评工具,包括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定位和问题验证的测评工具等。3、中标人在测评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测评数据、过程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4、中标人针对每个被测评系统编制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报告按照国家公安部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助被测评单位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强完善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三)交付成果序号成果内容格式数量1被测信息系统测评方案*.doc*.pdf份2被测信息系统出具由测评机构法人审签的正式纸质测评报告*.pdf套3被测信息系统出具纸质安全整改建议方案*.doc*.pdf套4测评活动原始记录材料*.doc*.pdf份(四)成果交付时间: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测评报告交付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进行专项技术服务,专项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2.技术服务的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工期:2.技术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3.技术服务期限: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4.技术服务进度: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乙方项目组正式进场后会提出详细支持需求;(2)无。2.提供工作条件:(1)现场支持人员所需的办公和网络环境;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项目期内,电子邮件、电话以及现场沟通。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整(大写:);费用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全部项目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含税(税率%),除该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若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足额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开票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开票信息如下:账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参与人员和涉及保密信息的人员。3.保密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4.泄密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网络架构、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的账号及密码以及设备信息、业务相关数据和材料等内容等)和双方谈判的内容、形成的文件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有义务保证前述保密资料的安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传递、泄露或散布给他人,也不得协助或默许他人以任何方式取得保密资料及其副本;不得利用保密资料损害甲方利益。其他相关保密要求详见附件一《保密协议》。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或经甲方书面认可该等保密信息不再需要保密时终止。4.泄密责任:若有违反保密协议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机构调整或项目负责人变动2.支付信息变动或系统信息变更3.项目发生严重的技术风险4.本合同签署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导致项目的实施发生变动,需要补充约定的。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10日,经乙方合理催告后,仍未付款的,应当按照合同订立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额的10%。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如因乙方原因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逾期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一百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提供或使用的服务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如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甲方因此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乙方有义务以甲方名义自费处理纠纷,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4.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项目团队组织与协调;2.项目进度与质量监督;3.项目部署与验收等相关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动导致项目无法完成;3.无论何等原因,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情况;2.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4.技术标准和规范: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托代理人签字的,需持有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签名)年月日附件一:《保密协议》为使乙方在本项目的实施以及服务过程中,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保密约束如下:一、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应对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本项目有关的目的。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本项目确定的参与人员及参与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除用于实现本项目目的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因故意或过失等任何原因披露、泄露或利用该秘密。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所雇佣、聘用的工作人员、代表等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如乙方人员(无论离职或现职)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的,均视为乙方违约。3.对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与其对待自有保密信息相同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2)不因任何原因披露、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3)除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该秘密保密信息;(4)不复制、传播或通过反向工程等任何方式使用、破解该秘密。(5)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负责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含参与机构)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或按甲方要求由乙方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将该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原件(一份)交甲方留存,乙方应对该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6)乙方上述人员违反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收到甲方的更换请求时,应当立即更换。(7)乙方更换本项目参与人员,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8)如因乙方人员离开本项目的,乙方应当于该等人员离开项目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交接、保密信息返还以及承担保密义务。二、保密信息1.本协议提及的保密信息为未经公开的甲方公司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财务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设备硬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生产数据、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客户信息、需求信息、产销策略、营销计划、市场调研、产品分析、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及财务资料、人员信息、组织架构、工作资料等。2.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均为保密信息。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以上统称“保密信息”)三、非保密信息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1.已经公开的信息,但不是因乙方过错而导致公开的信息;2.由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3.未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完全由乙方独立开发出来的。四、返还信息本项目结束或任何时候收到甲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与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保密信息有关的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以及可能包含该保密信息的媒体资料及其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上述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并经甲方确认。五、保密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如本协议签署前,乙方已实际参与本项目相关事宜的洽谈,则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义务追溯至乙方实际知悉保密信息之日起。在本协议项下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以及对使用保密信息的限制规定于项目完成之日继续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或经甲方书面认可该等保密信息不再需要保密时终止。六、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无论是否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甲乙双方就本项目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所约定的费用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减免;2.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意一项或多项责任形式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甲方为本项目所涉及保密信息而发生的全部研发费用及维护费用;(3)向甲方返还乙方因直接或间接使用甲方保密信息而获得的全部收益。3.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第三方调查费、律师费、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强制执行费等相关一切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营性公路行业监管数据更新测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