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道路照明养护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 JSZC-320506-BDSU-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6618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捌元肆角贰分(¥:596618.42)
采购需求:
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四级及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使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登陆“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8-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视为无效响应。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吴中区光福镇光福路1号
联系人:顾宇达
联系电话:0512-66957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28号A座209室
联系人:唐玉清
联系电话:18625273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玉清
电话:18625273669
JSZC-320506-BDSU-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采购内容: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采购内容: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采购类别:服务类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2项目名称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日历日)5质疑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递交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28号A座209室;电话:18625273669;联系人:唐玉清。6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7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5年8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8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5年8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9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12成交通知书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1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费服务费为8949.28。成交单位须按上述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汇款银行资料:收款人名称: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2250199759100003467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函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号2、项目名称: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捌元肆角贰分(¥:596618.42)5、采购需求: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6、服务期限:一年(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单位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四级及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使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下载(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网上获取(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响应单位确认函》,提交《响应单位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响应单位确认函》,质疑时《响应单位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响应单位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其他补充事宜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5283947。4、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视为无效响应。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光福路1号联系方式:顾宇达0512-669575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28号A座209室联系方式:18625273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玉清、张敬柏电话:18625273669第二章磋商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磋商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响应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7乙方(响应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成交供应商)。2.8货物:系指乙方按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本次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天:日历天。2.12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3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4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6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7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响应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响应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联合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7.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8.响应分包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9.响应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三、采购文件的说明10.采购文件10.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响应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0.2采购文件不是响应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11.踏勘现场11.1根据自身需要,响应供应商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1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响应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3经采购人允许,响应供应商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响应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4响应供应商应在现场踏勘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响应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12.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响应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12.3为使响应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12.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12.5响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于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不说明来源。四、响应文件说明13.提示与要求13.1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3.2无论是否递交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4.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4.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响应供应商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5.1.1磋商响应函;15.1.2磋商报价表;15.1.3磋商报价明细表;15.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资格及技术部分)(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5.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5.2.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15.2.3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应主体资格证明文件;15.2.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5磋商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5.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5.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5.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6.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等材料;15.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15.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5.2.6.6磋商响应单位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15.2.6.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15.2.6.8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等级;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四级及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可继续使用】,提供电力设施许可证扫描件;15.2.7《实施方案》;15.2.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15.2.9《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15.2.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5.2.11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5.2.12《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15.2.1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5.2.13.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1:以上15.2.6.1-15.2.6.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注2:以上15.1.1-15.2.5,15.2.7-15.2.11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注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注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响应单位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7.响应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须的技术服务费、人工、税金、食宿、物料、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7.2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响应供应商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7.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应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9.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五、响应文件递交及要求20.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响应文件要求: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2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上传。22.磋商截止时间22.1响应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的,应以网上补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响应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磋商采购程序24.磋商采购程序2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4.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4.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多标段项目,每标段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24.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24.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24.6.1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4.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4.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10最后报价24.10.1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24.10.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4.10.3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24.10.4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后报价(未填写单价的,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浮)。24.10.5最后报价及承诺函是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最后报价超采购预算者无成交资格。24.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13.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5.竞争性磋商小组25.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5.2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5.2.1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中确定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25.2.2审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5.2.3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25.2.4编写评审报告;25.2.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5.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5.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5.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5.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6.磋商内容的保密26.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响应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6.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6.3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联系。27.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27.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27.2磋商响应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27.3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磋商响应方案的;27.4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27.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发现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各投标(响应)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各相关供应商之间涉嫌串通投标。若“机器码一致”情形视为无效投标;27.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8.成交候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确认28.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2.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28.3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9.成交通知书29.1确定出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现场发放、纸质寄送等)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成交响应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告知信息情况,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告知信息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0.4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成交权处理。3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5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31.7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提交叁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至代理公司留作纸质归档使用。32.质疑处理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4事实依据;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32.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联系单位: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28号A座209室;电话:18913095097;联系人:张敬柏33.勘察现场33.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33.2根据自身需要,磋商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33.3采购单位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磋商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3.4经采购单位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磋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3.5磋商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34.项目的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其他事项35.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35.1成交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磋商采购单位将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2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票信息报名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账号35.3成交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35.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36.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用、人工费、调查费、报告及编制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咨询费、管理费、各种税费、保险、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采购编号: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报价(元)服务期限注: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计注:本表合计金额应与《磋商报价表》的响应总报价一致,否则以《磋商报价表》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服务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678910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企业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单位项目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567…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响应保证承诺书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5、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4章采购内容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磋商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号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陆佰壹拾捌元肆角贰分(¥:596618.42)四、采购需求:(一)服务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1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1、名称:箱式变压器养护2、容量(KV·A):2503、养护内容:变压器巡视、换干燥器、加变压器油、测量电压、电流和接地电阻、变压器预防性试验、更换失效的负荷开关、空气开关、断路器、接触器和熔断器、窗和门锁检修、清扫灰尘等。台132控制箱养护1、名称:路灯控制箱养护2、养护内容:测量电压、电流和接地电阻;更换熔断器、熔芯和接触器;门锁检修;清扫灰尘等。台603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10m3、光源数量:LED 9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6444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LED 12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285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LED 16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226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10m3、光源数量:LED 18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557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m3、光源数量:70W高压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198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9.5m3、光源数量:250W高压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4959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LED 6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910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5~6m3、光源数量:LED 18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1111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250W钠灯+LED 1*9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2112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250W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713路灯养护1、名称:单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8.5m3、光源数量:90W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3414路灯养护1、名称:双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LED180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1015路灯养护1、名称:双挑现代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2*250W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13216路灯养护1、名称:双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8.5m3、光源数量:LED60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3317路灯养护1、名称:双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LED120W+60W+2*9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22018路灯养护1、名称:双挑宫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9.5m3、光源数量:2*250W钠灯+LED9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23919路灯养护1、名称:抱杆灯养护2、光源数量:250W钠灯3、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7820路灯养护1、名称:抱杆灯养护2、光源数量:LED 90W3、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引下线、灯架等,防腐刷漆。套20321路灯养护1、名称:二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钠灯250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122路灯养护1、名称:二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LED200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缆、灯盘、灯杆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123路灯养护1、名称:二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LED180W*2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缆、灯盘、灯杆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124路灯养护1、名称:三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LED200W*3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缆、灯盘、灯杆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套1625路灯养护1、名称:三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3*250W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2826路灯养护1、名称:三火补角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高度12m3、光源数量:3*400W钠灯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和防腐刷漆(不包括涉及钠灯灯具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等)。套127路灯养护1、名称:庭院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4.5米3、光源数量:LED 15~50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11328路灯养护1、名称:景观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4.5米3、光源数量:LED 28W+T5*4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2929路灯养护1、名称:景观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4.5米3、光源数量:LED 28W+LED 45W+T5*8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1830路灯养护1、名称:草坪灯养护2、灯杆材质、高度:综合3、光源数量:LED 12W4、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5331路灯养护1、名称:射树灯养护2、光源数量:LED 15~30W3、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2032路灯养护1、名称:LED灯带养护2、光源数量:10W/m3、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m21633路灯养护1、名称:洗墙灯养护2、光源数量:LED 18W3、养护内容:巡视检修,更换损坏的灯杆、灯架、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熔断器、补偿电容、瓷灯头、灯具、电线等,测接地电阻。套144(二)各系统维护保养要求1、维护方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操作和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对采购人需维护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保设施正常运行。维保期间相关的安全作业责任由维护方负责,并且要做到文明施工。2、在维保期内,如遇相关主管部门检查中心维保设施(在维护方维保范围内)不符相关要求并罚款的,维护方应承担罚款和相应责任。3、在维保期内,如遇到因维保设施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经权威机构认定属维护方维保责任的,维护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采购人损失。4、合同签订后,维护方即对采购人需维护的系统做一次全功能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5、维护方负责采购人需维护系统的正常维护,按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检查和实验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做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并于当月月底向采购人出具相关维保设施保养的工作月报。若因维护原因未及时向采购人出具报告的,采购人有权向维护方催告。6、维护方有责任帮助采购人建立和健全维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档案。7、维护方要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对所有责任事故负全责。8、维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对交通的影响,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维护作业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三)养护维修标准:1、根据路灯设计标准及配置,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2、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范围为光福镇辖区的所有范围,养护单位必须派专业养护人员在上述地段每天巡视检查,编制巡视记录台帐并定期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汇报。3、定期更换寿终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更换老化的引上线、破损的瓷灯头、灯具,保证主干道亮灯率在98%以上、次干道亮灯率在96%以上,发现损坏的情况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修复;重要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确保全部亮灯;如接到采购人交办的维修任务须及时赶往抢修,在半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且上传维修结果照片资料;加强巡查,维护路灯相关设施,防止别人开挖等其他行为造成路灯设施损坏,防止别人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偷盗行为,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防止设施损坏和安全事故发生。4、校正路灯,保证正确的投光方向。5、保证路灯编号清晰可识别。6、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7、接地电阻测试每年不少于一次。8、配电箱开关断合标志、指示灯指示正确,连接线规整、无烧坏痕迹,保险管完整,熔丝工作正常,内部无响声。9、配电箱无生锈、漏雨进水的情况,并且有无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有效措施。10、配电箱门锁能正常使用,没有上锁或者门锁易被打开的的必须更换加固,要求配电箱基座稳固,接地良好。11、变压器、控制系统维护及检测要求:(1)电源设施的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应急抢修、日常配合等基本工作);(2)维护维修中使用的材料、元器件等必须检验合格;(3)涉及到电力设施的拆除、迁移及更换应积极配合;(4)对箱变及杆上变压器上所涂写或张贴的广告等应及时处理。12、维保合同到期前需提供项目内所有箱式变压器的预防性试验报告(包含变压器、开关、绝缘油等内容)如因该方面原因影响维护工作正常开展,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养护维修管理和考核:1、在委托期内,成交单位应维护采购人利益,对设施加强管理,避免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成交单位可代表采购人向肇事者追求赔偿,如因管理失误,其维修费应由成交单位负担。2、凡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或拆除的,采购人可随时委托成交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一年结算一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成交单位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照明设施。3、成交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包括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使偷盗现象降至最低。对于因偷盗、人为损坏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成交单位发现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电力设施必须及时通知电力设施养护单位),由派出所确认损失数量,并将确认的数量书面上报采购人确认备案后采取措施在24小时内恢复。对因偷盗而造成的电力设施的损坏,其恢复由电力设施养护单位实施。4、成交单位应组织专业的养护管理队伍及晚上应急处置人员,加强日、夜间灯光设施的看护和日常养护,防止发生偷盗或人为破坏现象。发现故障及偷盗现象必须10分钟响应,一般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事故48小时内完成。提供设施偷盗或人为故障处理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电源偷盗发现的处置以及偷盗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偷盗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发生偷盗后成交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项目主管单位报案,允许的情况下,先对现场作临时应急处理,并在次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报,每月以20日为节点作好当月的报案记录一并上交采购人。5、采购人将组成考核组,严格按照养护要求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7分(含97分以上)养护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7分高于95分(包括9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5%;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养护费用的10%;得分低于90分,支付当期养护费用的30%。成交单位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每条道路每月必须巡查维修两遍,此项不达标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0%。7、同一地方同一盏灯不能连续2天不亮,此项不达标,每发现一处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8、严格按照养护要求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五)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需为本项目配备满足服务要求的人员、车辆。2、更换的维保设施、设备零配件,应尽可能为修理设施、设备的原品牌。3、若由维护方提供的更新设备,保修期不低于一年。4、维护方保证对采购人维保的需维护系统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必须是合格的。如遇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时,维护方应到场配合采购人。5、在维保过程中,为了保证维保工作正常、有效进行,并便于管理和联系,且基于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由双方委派相关人员负责现场联系工作,及时处理约定的相关事务。6、维护单位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节日、庆典和重大活动时,成交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服从采购人调度。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事故修复、迁移、改造等维护延伸工作。8、售后服务要求:更换的配件免费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成交供应商必须即时响应,半小时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完成采购人提出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主要配件,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9、服务期限:一年(计划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4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10、成交后,成交单位需规范操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和设施运行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因维护不当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自身和他人)其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概与采购人无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1、成交后,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成交单位的现场维护进行查看,如果发现成交单位存在违反本次采购要求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五、综合说明:1、响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成交单位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本项目须二次报价,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本项目严禁将承包的服务转包他人。6、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成交单位服务质量,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成交单位在一周内更换,直至人选合格为止(所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磋商响应人员要求)。7、成交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8、响应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货物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遵循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提供详细说明。9、响应文件应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单位在其响应文件中对于采购文件已提供以及未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有被拒绝的可能。10、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11、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磋商响应内容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12、验收:(1)验收时间: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单位的承诺进行验收。(3)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1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3、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最后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依据甲方委托步定(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JSZC-320506-BDSU-C2025-0010)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1成交通知书;1.2采购文件;1.3乙方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1.4乙方在磋商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合同内容:2.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2025年光福镇道路照明养护服务项目。2.2服务期限:。三、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人工费(含奖金、社会保障金、人身意外险、加班费等)其它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设备、车辆、耗材、劳保、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2)扣除预付款后每三个月支付养护费用,结算费用与前三个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标准详见附件。①每月一次现场百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7分(含97分以上)养护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7分高于95分(包括9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5%;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养护费用的10%;得分低于90分,支付当期养护费用的30%。②乙方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3.3付款需出具如下单据:(1)正式的发票(2)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四、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投标响应人承诺方案执行。五、服务质量要求:5.1乙方应按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5.2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审批之日起计算。5.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标的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物,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六、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6.1甲方违约责任:6.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毁约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6.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2乙方违约责任:6.2.1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合格从而给甲方造成影响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6.2.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七、安全责任乙方需规范操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身和设施运行安全,无安全责任事故。因维护不当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自身和他人)其责任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八、不可抗力8.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9.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9.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9.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9.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二)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的生效及份数11.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同时须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1.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附件1:考核办法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明细表养护单位:月份评分项目分值管理与运行标准最高分得分路灯设施完好情况20路灯照明设施常年保持完好率达98%以上。(发现一次扣1分)4配电箱与控制箱体表面应该保持干净清洁,无涂写的小广告等异物。(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灯杆表面保持干净清洁无黏贴、涂写的小广告等异物,灯具内部无积水。(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灯杆五破裂、油漆脱落、倾倒、侧歪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3连接灯体的标准件、灯架无锈蚀现象、连接可靠。(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照射角度无倾斜,灯岸杆上无杂草、灯杆周边无树枝遮挡。(发现一次扣1分)4亮灯情况30晚间早开灯与晚开灯。(发现一次扣1分)5早上晚关灯与早关灯。(发现一次扣1分)5未按规定擅自少开灯或者不开灯。(发现一次扣1分)5亮灯率主干道98%、次干道96%。(以单条路为单位、发现一次扣2次)5以单条路为单位,整条路不亮扣4分,单侧连续10盏灯不亮扣2分5灯具的照度与亮度未达到规定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5电缆线路养护10下埋电缆无裸露、地下的电缆保护管无露出地面。(发现一次扣1分)2电杆灯架空线下垂超过8%度。(发现一次扣1分)3电缆井中应无杂物、电缆井盖应完好无损。(发现一次扣1分)3明敷的电缆桥架、保护管,无破裂、倾倒、表面油漆脱落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2事故及时处理率10《日常路灯巡查整改通知书》、报修、非正常亮灯、大面积熄灯、倒杆、断线、绞线、线路短路、灯具配电箱外壳带电、电器火灾、交通事故被撞等的结案率必须达到100%。一般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事故48小时内完成,重大安全报修迅速派遣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和设置临时警示标志。(事故处理超过规定时限的,每次扣除1分,扣完为止。)10巡视制度10养护单位必须对承包的养护区域内照明设施进行巡视。对所有照明设施循环、周期性白天巡视每周不少于5遍,夜间巡视每周不少于2遍,夜间检修每周不少于5天(除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天气外),每月对所有控制箱巡检不少于1遍(每少巡视、巡修一次扣2分)10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10遵守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989-2007、江苏省低压电气装置规程、江苏省电力用电安全规程等相关供用电安全要求,设施安全,承包范围内的照明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1处扣1分)5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安全生产六条纪律,组织生产,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场地净,需穿统一的工作服、戴统一的安全帽。(出现乱抛现象1次扣1分,不穿工作服,发现1次扣1分。)2服从管理,服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临时抢修内容。(不服从甲方管理,每次扣1分。)3日常管理制度10建立管理台帐,资料完整齐全。(对台帐资料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7无报纸、电视、电台、“寒山闻钟”、“区长信箱”、12345等投诉。(发现一次扣1分)3小计100分100分评分项目分值管理与运行标准最高分得分路灯设施完好情况20路灯照明设施常年保持完好率达98%以上。(发现一次扣1分)4配电箱与控制箱体表面应该保持干净清洁,无涂写的小广告等异物。(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灯杆表面保持干净清洁无黏贴、涂写的小广告等异物,灯具内部无积水。(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灯杆五破裂、油漆脱落、倾倒、侧歪等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3连接灯体的标准件、灯架无锈蚀现象、连接可靠。(发现一次扣1分)3灯具照射角度无倾斜,灯岸杆上无杂草、灯杆周边无树枝遮挡。(发现一次扣1分)4亮灯情况30晚间早开灯与晚开灯。(发现一次扣1分)5早上晚关灯与早关灯。(发现一次扣1分)5未按规定擅自少开灯或者不开灯。(发现一次扣1分)5亮灯率主干道98%、次干道96%。(以单条路为单位、发现一次扣2次)5以单条路为单位,整条路不亮扣4分,单侧连续10盏灯不亮扣2分5灯具的照度与亮度未达到规定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5电缆线路养护10下埋电缆无裸露、地下的电缆保护管无露出地面。(发现一次扣1分)2电杆灯架空线下垂超过8%度。(发现一次扣1分)3电缆井中应无杂物、电缆井盖应完好无损。(发现一次扣1分)3明敷的电缆桥架、保护管,无破裂、倾倒、表面油漆脱落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2事故及时处理率10《日常路灯巡查整改通知书》、报修、非正常亮灯、大面积熄灯、倒杆、断线、绞线、线路短路、灯具配电箱外壳带电、电器火灾、交通事故被撞等的结案率必须达到100%。一般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事故48小时内完成,重大安全报修迅速派遣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抢修并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和设置临时警示标志。(事故处理超过规定时限的,每次扣除1分,扣完为止。)10巡视制度10养护单位必须对承包的养护区域内照明设施进行巡视。对所有照明设施循环、周期性白天巡视每周不少于5遍,夜间巡视每周不少于2遍,夜间检修每周不少于5天(除雨雪天气等特殊情况天气外),每月对所有控制箱巡检不少于1遍(每少巡视、巡修一次扣2分)10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10遵守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989-2007、江苏省低压电气装置规程、江苏省电力用电安全规程等相关供用电安全要求,设施安全,承包范围内的照明设施无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1处扣1分)5安全、文明施工,按照安全生产六条纪律,组织生产,做到文明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场地净,需穿统一的工作服、戴统一的安全帽。(出现乱抛现象1次扣1分,不穿工作服,发现1次扣1分。)2服从管理,服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临时抢修内容。(不服从甲方管理,每次扣1分。)3日常管理制度10建立管理台帐,资料完整齐全。(对台帐资料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7无报纸、电视、电台、“寒山闻钟”、“区长信箱”、12345等投诉。(发现一次扣1分)3小计100分100分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 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养护服务实施方案(47分)1、维护服务具体方案,包括日常巡查与维护内容、运行情况记录、日常卫生保洁、设施维修、设施定期检测等工作方案,以及维护检查计划与内容比较: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10分;内容阐述较完整、较详细、可行性较好的得7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2、人为损坏防盗和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的人为损坏、失窃等的处置以及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损坏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完整、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3、安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完整、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4、维护管理工作标准及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维护管理工作标准(岗位责任、管理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日常考核表单等)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内部各项制度(接管移交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具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备件管理制度、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等)的完善性和可实施性: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完整、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5、应急抢险处理预案,评委根据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抢险处理预案以及临时突发状况抢修方案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完整、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6、投标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现状的调查分析和了解,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调查了解分析透彻、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7分;调查分析以及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较完整、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调查分析以及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7分。7、本项目服务期间与其它相关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实施维修作业期间其它相关单位、部门综合协调处理方案:内容阐述完整、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6分;内容阐述较完整、较详细,可行性较好的得4分;内容阐述不够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三)响应单位综合实力比较(21分)1、响应单位履约能力,最高得6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2、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单位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22分)1、养护管理期间人员配备方案(包括夜间和节假日管理人员的合理调配、换岗等):人员配备方案完整、科学合理、专业类别覆盖全面、服务人员专业性强的得8分;人员配备方案较合理、服务人员专业性较强的得5分;人员配备方案有所欠缺、服务人员专业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2、响应单位车辆和工具设备配置、维修保养使用方案比较:车辆和工具设备配置、维修保养使用方案完整、登高作业人员工作安全保障性高、配置科学合理、便利可靠的得8分,车辆和工具设备配置、维修保养使用方案较合理、较可靠的得5分;车辆和工具设备配置、维修保养使用方案有所欠缺、可靠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3、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及服务质量比较,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及服务质量优秀、全面、针对性强的得6分;承诺及服务质量良好,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承诺及服务质量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6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照明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