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
预算金额:2331956.22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莫锦莹
项目负责人:莫锦莹
项目概况
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
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31,956.2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31,956.2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1,956.2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单位。
(5)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www.gdgpo.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口(如果没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账号需要提前注册,没有电子签章CA的需要提前办理,CA用于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在结果公告公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打印纸质版(3份,封面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通过快递邮寄或派人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莫小姐,0763-3666603)”,仅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586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
联系方式:0763-3666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63-3666603
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磋商文件(2025082501).zip
《资格承诺函》.doc
代理协议.pdf
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xlsx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31,956.22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331,956.2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331,956.22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单位。5)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府前路-第3页-联系方式:0763-5862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联系方式:0763-36666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3-366660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3、建设内容:为促进三坑镇产业升级,形成“温泉+农业”、“温泉+文化”、“温泉+健康”等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温泉旅游的品质和水平,同时为了提升清新温矿泉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以品牌效应带动生态旅游、绿色产业等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标的提供的地点三坑镇温泉核心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50%,工程施工进度完成100%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期:支付比例1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若工程量有增减则经清远市清新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核的实际结算价款的97%)4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注:(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2)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本工程以国家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根据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本项的约定标准。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参数性质1报价(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方式以下浮率(%)进行报价。(2)响应报价包含按图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措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本项目预算金额是2331956.2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011.0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予以否决。(4)响应报价低于预算价的80%须编制施工成本计划,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可当作低于成本报价而报价无效。(5)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响应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措施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等上涨风险费用)。参数性质2质量(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一年。(3)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税收、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参数性质3施工(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指导。(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3)成交供应商进场的主要设备需经采购人及监督单位认可方能使用,主要材料由采购人认可或抽样送往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进货。如果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经采购人验证后发现有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的施工材料并保留对其废标的权利。(4)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承包方原因,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后整改通知的,要求予以罚款工程总结算价的2%。(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采购人合同、图纸要求完成所有规格质量,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6)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参数性质4材料及设备(1)磋商范围之内的工程所有材料及施工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解决。(2)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和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参数性质56竣工资料归档项目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归档档案。采购人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按照有关规定汇总整理好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3)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成交供应商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7结算方式(1)磋商文件中发布的预算清单及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签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结算方式: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本项目出现增减或变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结算:1)本项目其他签证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有效。2)施工图纸出现变更,工程量按实发生结算。3)合同价=(采购预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成交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实际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1.002,331,956.222,331,956.22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100%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结果公告上的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费率计算。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预计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第10页-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第11页-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第12页-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清远市中益工程咨-第13页-询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14页-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15页-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莫小姐电话:0763-3666603传真:0763-3666603邮箱:3243980046@qq.com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邮编:5115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三楼电话:0763-5813296邮编:511800-第16页-传真:0763-5813296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17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18页-(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第19页-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单位。10拟派专职安全员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第21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内容无错误的。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并附其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3磋商报价首次(报价)下浮率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也没有为负数。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响应文件中未发现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评标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响应文件没有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5响应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况响应文件响应的合同履行期限未出现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况。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第22页-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概述方案进行评分。(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概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熟悉程度、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进行评分:1)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理解透彻,对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熟悉程度强的,得10分;2)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理解较透彻,对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熟悉程度较强的,得7分;3)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理解基本透彻,对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熟悉程度一般的,得3分;4)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理解不够透彻,对施工地点、周围环境等熟悉程度较差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分。(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组织方案)进行评分:1)项目施工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竣工验收组织方案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可落实,得10分;2)项目施工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竣工验收组织方案较明确、较具体,各项措施基本能落实,得7分;3)项目施工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竣工验收组织方案一般、各项措施响应不够充分,得3分;4)项目施工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竣工验收组织方案措施差、各项措施响应不充分,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进行评分。(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分:1)项目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具体、可行,进度安排紧密、方案合理的,得10分;2)项目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较明确、较具体,进度安排紧密、方案较合理的,得7分;3)项目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一般,进度安排较紧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分;4)项目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措施差,进度安排不够紧密、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第23页-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进行评分。(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方案进行评分:1)制定的施工环节详细合理、具体、可行、措施落实性强、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现场管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强,得10分;2)制定的施工环节详细合理、具体、可行、措施落实性较强、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制度较完善、操作规程、现场管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3)制定的施工环节详细合理、具体、可行、措施落实性一般、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制度一般、操作规程、现场管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4)制定的施工环节、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制度差、操作规程、现场管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差,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分。(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等)进行评分:1)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合理、可行,技术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详细,得10分;2)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技术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详细,得7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技术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一般,得3分;4)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技术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较差,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评审因素无关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根据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分。(10.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证书按国家规定发放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的文件须真实、有效,否则,按供应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承担过相关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20.0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1-60%=40%,得满分;有投标报价为50%,投标报价为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第24页-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5页-第五章合同文本清远市政府采购合同书(工程类)合同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甲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时间:注: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可在本合同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但不能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采购项目内容》中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项目内容》为准。《》《》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甲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乙方):合同签订地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采购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2工程地点:三坑镇温泉核心区1.3承包范围:按甲方采购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1.4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税收、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5工期:合同工期日历日。1.6工程质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1.7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第二条甲方工作2.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一名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第26页-项的手续。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负责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项登记,完工后制作工程施工记录。3.8工程结束后,将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施工记录等)统一交甲方存档。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为提前竣工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费用。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采购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报价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本项的约定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标准。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可不予承认,并保留要求复验的权利,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工程价款1期:双方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期:工程施工进度完成100%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期: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若工程量有增减则经清远市清新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核的实际结算价款的97%);-第27页-注:(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2)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6.2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工程结算以施工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6.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或审核书;(4)成交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支付。(6)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至少7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供3个及以上材料样板供甲方选择并签字确认后再采购,材料进场后应由甲方与监理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7.3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逾期十天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9.2乙方需制定完善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实际施工进度已慢于计划进度10天,乙方需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且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报送相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余下工作由采购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完成,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不接受或不能完成,由排名第三的完成,以此类推。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责任均由甲方承担。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责任均由乙方承担。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28页-第十条不可抗力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如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备案。第十三条质量保修13.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验收之日算起1年。13.2质量保修责任13.2.1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第三方保修,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顺延。1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3.2.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应立即实施保修。13.3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13.4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经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理质量问题,乙方没有及时妥善地进行保修处理,质量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第十四条合同转让与分包本合同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条款-第29页-3.采购文件、采购答疑纪要及其附件4.报价文件及其附件5.施工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附则16.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16.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16.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6.4本合同附件:16.4.1施工图纸16.4.2工程项目一览表16.4.3工程预算书16.4.4会议纪要16.4.5设计变更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公章)地 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帐户名称: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第3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1页-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32页-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33页-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ZY-CG-QY-2025-006],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第34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35页-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36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37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38页-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39页-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ZY-CG-QY-2025-006]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0页-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第41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42页-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43页-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4页-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第46页-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47页-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第48页-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份,随响应文件装订____份,送采购人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第49页-格式十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4…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5-02315采购项目编号:ZY-CG-QY-2025-00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31,956.22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331,956.22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2,331,956.22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1)供应商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响应单位。5)供应商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府前路联系方式:0763-5862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3层商场01号之303联系方式:0763-36666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3-366660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2、建设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3、建设内容:为促进三坑镇产业升级,形成“温泉+农业”、“温泉+文化”、“温泉+健康”等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温泉旅游的品质和水平,同时为了提升清新温矿泉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以品牌效应带动生态旅游、绿色产业等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采购包1(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工。标的提供的地点三坑镇温泉核心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期:支付比例50%,工程施工进度完成100%时,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3期:支付比例17%,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若工程量有增减则经清远市清新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核的实际结算价款的97%)4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注: (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2)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本工程以国家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根据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本项的约定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方式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2)响应报价包含按图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措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预算金额是2331956.22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011.0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予以否决。 (4)响应报价低于预算价的80%须编制施工成本计划,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可当作低于成本报价而报价无效。 (5)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响应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措施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等上涨风险费用)。2质量要求(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一年。 (3)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税收、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3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成交供应商进场的主要设备需经采购人及监督单位认可方能使用,主要材料由采购人认可或抽样送往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批量进货。如果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经采购人验证后发现有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的施工材料并保留对其废标的权利。 (4)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承包方原因,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后整改通知的,要求予以罚款工程总结算价的2% 。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采购人合同、图纸要求完成所有规格质量,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6)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4材料及设备要求(1)磋商范围之内的工程所有材料及施工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解决。 (2)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和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5竣工资料归档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归档档案。 采购人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按照有关规定汇总整理好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原件。6项目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 (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3)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成交供应商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在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生病、伤亡事故)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7结算方式(1)磋商文件中发布的预算清单及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签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结算方式: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本项目出现增减或变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结算: 1)本项目其他签证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有效。 2)施工图纸出现变更,工程量按实发生结算。 3)合同价=(采购预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成交下浮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工程实际结算价以清新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1.002,331,956.222,331,956.22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三坑镇温泉核心区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成交结果公告上的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费率计算。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预计3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