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尘服务招标公告(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2025)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981-FW2025-00647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项目预算: ¥172800.0
项目地点: 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2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9-17 10:00
评审地点: 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2号
采购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 周涛
联系电话: 18796599369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9-11 11: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9-16 11: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⑧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⑨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2)报价表; (3)投标函; (4)服务承诺; (5)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1)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进行排列。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开招标的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与本次公开招标无关的资料不要求提供。
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比选文件.pdf
招标文件-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9.5.doc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安丰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JSZC-320981-FW2025-00647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服务品目: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项目联系人:周涛联系人电话:18796599369发布时间:2025.09.11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01,02比选公告供应商须知03比选需求01.比选公告我单位安丰镇人民政府对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981-FW2025-00647(三)项目预算:¥172,800(四)项目地点: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2号(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最低成交价法(七)服务品目: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2.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⑧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⑨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2)报价表;(3)投标函;(4)服务承诺;(5)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注:1)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进行排列。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开招标的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与本次公开招标无关的资料不要求提供。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5-09-1111:00,响应截止时间:2025-09-1611:00四、项目评审评审开始时间:2025-09-1710:00评审地点: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2号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安丰镇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周涛联系人电话:18796599369固定电话:暂无地址: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2号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应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报价规则报价报价规则报价六、评审依据固定金额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固定金额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分。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七、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八、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03.比选需求一、项目概况详见附件二、服务需求详见附件三、服务评价要求详见附件四、人员及实施要求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详见附件五、商务要求详见附件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9月5日1.1.1.11.1.1.2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7.28万元最高限价:17.28万元采购需求: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1.1.31.1.1.41.1.1.51.1.1.61.1.1.7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2采购人名 称: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地 址: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1号联系方式:187965993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东三楼联系方式:13851067270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1.2.1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7.28万元1.2.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7.28万元 1.3.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但满足下列要求:1.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采购人通过网上澄清的时间提疑: 2025 年 9 月 15 日11点(北京时间)答疑: 2025 年 9 月 15 日18点(北京时间)2.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2.3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履行地点:安丰镇2.4.1质量保证期/3.4投标保证金 /元3.5.1投标有效期60天5.5.1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5.8.1质疑受理部门联系部门:东台市安丰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5-6883 8266 通讯地址:东台市安丰镇府前路1号 1、总则1.1采购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拟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参加。1.1.2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和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合格的投标人1.3.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方和各方的分工与职责,明确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中的采购。1.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5招标文件的组成1.5.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本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时间通过网上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投标人的疑问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2、招标内容2.1招标内容及要求2.1.1抑尘作业范围:镇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及周边重点区域。序号作业位置数量1主干道129089.8m2集镇路6750m 3支干道539295.2m2.1.2抑尘作业内容①雾炮酒水抑尘对作业范围内主次干道每日至少进行6次雾炮酒水作业(早、中、晚各不少于2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根据气象条件(如温度、湿度、风速等)及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动态增加作业频次,特别是在高温、干燥、大风等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②增湿抑尘作业采用高效抑尘设备对路面进行增湿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有效抑制扬尘产生。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主干道、人口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等易扬尘路段的抑尘管理。增湿作业需精准控制水量,避免路面过度积水,防止造成交通隐患或影响行人通行。2.1.3作业时间安排①中标单位需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时间表,避开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19:00),最大限度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②根据季节变化和空气质量状况灵活调整作业时间,例如夏季高温时段适当增加夜间作业频次,冬季结冰时段避免作业导致路面结冰。2.1.4服务质量要求①抑尘作业后,路面应保持清洁,无明显积尘②作业车辆需配备GPS定位系统及实时监控设备自动记录作业路线、作业频次、用水量等数据,并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监管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③遇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情况时,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立即启动应急作业预案,增加作业强度和频次。2.1.5其他要求①中标单位需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抑尘车辆及设备(如雾炮车、洒水车等),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作业高效。车辆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出勤率。②作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范遵守交通规则,作业时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确保作业安全。③中标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查、质量自查、应急响应等机制,并定期向招标人提交作业报告。2.1.6验收标准招标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作业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未达到要求,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2.2履行期限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构成投标文件的资料:(1)资格审查资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⑧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⑨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文件。(2)报价表;(3)投标函;(4)服务承诺;(5)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注:1)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进行排列。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开招标的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与本次公开招标无关的资料不要求提供。3.2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表,说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明确品牌型号的,也应填写。3.2.2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3.3.1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参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保证金。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6资格审查资料3.6.1“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期缴纳税收的凭据。3.6.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6.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6.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近期”是指近两年以来的任一时间段。3.7投标文件签署3.7.1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单、投标函、参数偏离表(设备类采购)、服务承诺、联合体协议(如有)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有签字要求的必须签字。3.7.2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纳税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信用中国”截图的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3授权委托书需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3.8投标文件的制作3.8.1“3.7投标文件签署”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3.8.2投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3.9投标文件的提交、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0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拒绝接收(1)未按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未密封投标文件的。3.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4、开标及资格审查4.1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开标准备各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参加开标会。4.3开标流程4.3.1宣布开标纪律;4.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4.3.3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等内容;4.3.4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4资格审查4.4.1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4.4.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评审5.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5.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1.3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5.2保密5.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2.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5.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符合性评审5.3.1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参与后续评审。5.3.2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被授权人,要求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提交。5.3.3投标文件报价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无效。5.4比较与评价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都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5.5确定中标人5.5.1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5.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或采购人的委托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5.5.4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6无效投标文件条款和废标条款5.6.1无效投标文件条款(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招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5)被授权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由被授权人参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9)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投标文件。(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12)投标文件中所供产品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或技术指标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等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指标、要求的;(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虽说明理由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15)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6.2废标条款(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7合同授予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7.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7.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东台市安丰镇招标办合同及成交通知书1份。5.7.5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7.6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7.7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配备本项目中标人自有的总质量8T及以上的车辆证明文件(提供机动车辆提供有效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购置发票原件),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5.8质疑和投诉5.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质疑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联系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主管部门。5.8.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主管提起投诉。受理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联系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表项目名称: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服务期一年)人民币小写¥: 元(服务期一年) 注:1、总价中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车辆、运输、利润、税费等全部项目的费用。报价时应逐项填写数量、单价和合价,最后汇总得出总价。2、投标报价应包含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我承认被授权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特此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号码(手机号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服务承诺如我方中标,郑重承诺如下:经认真分析,领会了贵方提供的《安丰镇抑尘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考察现场后,依据贵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在此郑重表示:1.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所列的人员及车辆进场实施。2.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进行实施。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履行义务。4.我方愿意承担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规定的各项责任。5.我方同意如发现我方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如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章合同文件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方于年月日午在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进行采购,经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项目质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大写)/年本合同总价款是乙方在履行合同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作业要求需等于或高于招标过程中所承诺的内容,同时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质量督查。第五条合同期限2025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向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甲方在扣除有关违约金后无息返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扣违约金。第七条服务费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由甲方考核支付。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性资金,在乙方需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拨付款项:(1)甲、乙双方签署生效的合同;(2)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4.付款结算时间:乙方按季度开据合法票据,季末次月10日前根据考核结果在扣除考核罚款后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第八条道路抑尘要求1.抑尘作业范围:镇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及周边重点区域。序号作业位置数量1主干道129089.8m2集镇路6750m 3支干道539295.2m2.抑尘作业内容(1)雾炮酒水抑尘对作业范围内主次干道每日至少进行6次雾炮酒水作业(早、中、晚各不少于2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根据气象条件(如温度、湿度、风速等)及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动态增加作业频次,特别是在高温、干燥、大风等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2)增湿抑尘作业采用高效抑尘设备对路面进行增湿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有效抑制扬尘产生。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主干道、人口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等易扬尘路段的抑尘管理。增湿作业需精准控制水量,避免路面过度积水,防止造成交通隐患或影响行人通行。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服务范围内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2、如遇特殊情况,例如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迎检活动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指挥,提前配合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服务费,如需甲方提供人力,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按规定核拨给乙方服务费,遇重大节庆或关帐等特殊原因时适时延长。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及各类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负责完成日常抑尘作业,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以便甲方随时能联系协调有关事项。各类人员原则上应聘用劳动年龄段内人员,人员要求年龄结构年轻化、人员素质高,外表端正。2、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无条件地服从甲方临时工作安排。3、乙方应按相关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进行抑尘服务,不得省时减人。4、乙方应规范用工,遵守安全规则,保证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如发生劳动用工纠纷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5、乙方在作业服务过程中应保护好甲方所提供的各类设施。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服务,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履约部分合同价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在承担上述3-5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条款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作业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未达到要求累计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赔偿1、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违约中止合同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2)抑尘作业服务考核不合格的;(3)有严重影响集镇的正常工作及集镇形象的;(4)与采购文件不符合做法的,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承诺的。(5)对甲方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情况。3、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权机构对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按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第十八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五日内送东台市安丰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同及成交通知书1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抑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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