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车招标公告(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夹江县新华、在古垃圾中转站购买垃圾转运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262025000099
项目名称:夹江县新华、在古垃圾中转站购买垃圾转运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及所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夹江县漹城街道青衣大道999号A座10楼
联系方式:0833-5661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捷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联系方式:0833-2637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33-2637495
四川捷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夹江县新华、在古垃圾中转站购买垃圾转运车项目,本项目定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一)采购标的名称序号标的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数量所属行业1中转站垃圾转运车1302辆工业(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辆)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备注1中转站垃圾转运车21.燃料种类:柴油、排放标准:国六、发动机功率:≥190(kw)2.外形尺寸(长×宽×高):≥8650×2520×3200(mm)3.整备质量:≥12000(Kg)、额定载质量:≥12600(Kg)4.接近角/离去角:≥16/16(°)5.前悬/后悬:≥1450/1450(mm)6.后防护装置离地高度:<460(mm)7.最高车速:≥89(km/h)8.垃圾箱容积≥20(m³)9.垃圾箱底板离地高度1560±20(mm)10.卸料循环时间≤70(s)11.卸料角≥45(°)12、具备全封闭车厢、液压油缸自锁紧结构密封式后门,后门开闭机构上安装液压锁,保证后门在运输行驶过程中始终处于关闭状态,防止垃圾和污水沿途撒漏。具有倾翻卸料方式,箱体举升具备顺序控制,操作人员可在驾驶室内操控后门的开闭和车箱倾翻。车辆具有语音报警系统能在作业和卸车时发出语音报警“请注意安全等提示报警”的提示信息。需与现有的垂直式垃圾压缩机相匹配备注:1.成交后,供应商须负责车辆上牌及车辆保险费用(保险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第三责任保险不低于300万。),采购人协助供应商完善以上相关手续。2.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通俗常用名称,可能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所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与产品命名存在差别的,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前提下,本项目给予认可。3.现有的垂直垃圾压缩机概况:品牌:中联重科,外形尺寸:5720*3245*6195mm(±50mm),垃圾块重量:一箱2块,共8t)3、商务及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供货。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6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4、质量要求:(1)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质保范围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车辆出厂质保优于此范围的,按出厂质保范围执行;易损件的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按车辆出厂质保要求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及行业标准;(2)成交人提供的货物须是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3)货物质量及质保范围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4)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的货物均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人负担;(6)质保期内按质保要求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试验费、仓储租赁及保管费、装车、卸车费、运输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上牌、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6、其他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7、验收标准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人配合进行。根据《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规定及采购文件和成交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为准逐项验收,如在验收时间期限内确实不能达到每一项配置、性能、技术参数及商务响应承诺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其余未尽事宜,合同中详细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转运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