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5)
扬州市2025年度第3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苏政地〔2025〕36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扬州市2025年度第3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扬州市2025年度第3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扬府发〔2025〕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广陵区曲江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895公顷(耕地1.11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广陵区曲江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608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798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895公顷,征收土地3.798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5年10月2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0月29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