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320724-F-GNZFCG2023044G-1
二、合同名称: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关闭退出企业(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320724-F-GNZFCG2023044G
四、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关闭退出企业(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无

联系方式:18795579589
供应商(乙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盐城环保科技城民生路169号
联系方式:158510707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盘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联系方式:15851070772
主要标的数量:285
主要标的单价:10600元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6个月、编制周期:甲方提出编制需求后20日内完成项目评审稿编制,专家评审完成后30日修改完成,具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备案要求的条件。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2-06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合同(1).pdf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关闭退出企业(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合同合同编号:320724-F-GNZFCG2023044G-1采购人: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中标人: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目录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委托方: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关闭退出企业(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3044G-1)的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服务内容: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走访调查、资料收集、现场放样、土壤与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测试与分析、编制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等。1.2深度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指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报告编制大纲,所编报告需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深度要求,若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管理文件,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具备主管局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条件。1.3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洋阳,身份证:******************。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进行全程监管,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二、预算金额及合同单价2.1预算金额:321.48万元、合同单价:10600元/亩。2.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明示和隐含的内容,以及为完成本次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费、调查费、采样费、检测费、代理费、人员费、培训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费、食宿费、风险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并影响到甲方使用该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20%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技术及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限、编制周期及成果文件8.1服务期限:6个月。8.2编制周期:甲方提出编制需求后20日内完成项目评审稿编制,专家评审完成后30日修改完成,具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备案要求的条件。8.3成果文件:8.3.1提供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壹式肆份,并提交相应电子版文件(文字部分为DOC格式、图片为JPG或PDF格式、图纸部分为可编辑AutoCAD格式),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8.3.2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内容的。九、合同价款支付9.1(1)完成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2)乙方完成生态环境局的报告备案后七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供应商付清余款(无息)。(3)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9.2当亩数与实际亩数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的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结算金额未超预算金额的,按结算金额结算,结算金额超预算金额的,按预算金额结算。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1.1提供必需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甲方应将所拥有的且是乙方编制报告所必需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及时提供给乙方。对于乙方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技术、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所进行的核实工作,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11.2提供相应的其他工作条件,主要包括:(1)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工作;(2)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编制工作报酬。11.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11.4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编制人员参加。11.5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11.6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11.7因甲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十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2.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12.2若因项目需要,需在快筛检测的基础上进行取样检测,乙方应按照采测分离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样品分析测试。12.3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并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12.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对因乙方原因造成各类泄密事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于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1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2.6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报告4份。12.7乙方提交的有关成果需能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审核。若提交的成果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评审或审核的,甲方将视其为违约行为,不支付任何费用。若发生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科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技术条件依据。十四、违约责任09000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3乙方逾期未完成合同的全部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争议解决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灌南县;16.2因一方违约引发诉讼的,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因诉讼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实现债权费用。十七、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7.1成交通知书。17.2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00008017.3招标文件。17.4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7.5合同附件。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监督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2月日#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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