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意外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11101000010180607
五、合同编号:11N0106132492024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意外保险服务
详见附件

4.0
520
20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边景峰
联系电话:17799357523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15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意外保险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61324920241001).pdf

合同编号:11N010613249202410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意外保险服务---4项520.00208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080.002080.002080.002080.002080.002080.00208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贰仟零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人员意外险,每人每年520元,共4人,合计2080元;相关服务条款请查看正式保单。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301100052920001271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2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意外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