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4)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YZC-竞磋-20240301(招标文件编号:ZJJYZC-竞磋-20240301)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福田智慧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88号
中标(成交)金额:52.8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江苏福田智慧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
响应磋商文件
壹年
响应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组长)、郑刚、朱迎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代理费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计取,本次收费10433.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4335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联系方式:房主任0517-8729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联系方式:朱工1890140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1890140979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洪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14:4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组长)、郑刚、朱迎春
总成交金额
¥52.8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901409797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房主任0517-8729221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工18901409797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磋商文件--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定稿)修改(1).doc
企业声明函致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采购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单位名称)_的_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且名称)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福田智慧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5人,营业收入为6976.9757万元,资产总额为2748.0448_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江苏福田智慧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上(数字或签章邦2024年320日日期:2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JYZC-竞磋-2024030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标标准……………………………………………………15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17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7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的委托,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 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 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 3 月 20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ZJJYZC-竞磋-20240301(二)项目名称: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53万元(五)最高限价:53万元(六)采购需求: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七)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4.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须提供受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8)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并以磋商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三、获取采购(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4.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1.1.五、开启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1.2.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3.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3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现场磋商的方式。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项目的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也会在该平台发布信息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5.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留下有效、详细的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补充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自行踏勘。1.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联系方式:房主任联系电话:0517-872922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紫今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阴区南昌北路和樱花路交叉口往东220米,樱花路南侧;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大楼B、C入口上楼)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9014097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联第电话:189014097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包括磋商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代理费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计取;评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另外承担;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因此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代理服务费用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需单独列项计取。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磋商邀请6.2供应商须知6.3评标标准6.4合同格式及条款6.5项目采购需求6.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时间以采购人接到书面文件时间为准,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供应商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代理公司信箱,jszjjy666888@163.com),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对磋商时间前2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1在磋商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8.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上进行公告【同时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编写。10.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装订方式为左侧胶贴平本装订。11.磋商报价11.1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薪资福利、服装、劳保、服务所用材料消耗、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设备维修维保、培训、社保、意外险、办公、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变化因素,自主报价。报价中还需考虑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第四章合同条款里的相关要求(如人员要求、最低工资、福利等要求)。11.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2.技术要求响应偏离12.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否则将被拒绝。13.服务承诺13.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1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14.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4.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7.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0条的要求,编制一式三份响应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须打印、装订成册,正本相应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签字(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响应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7.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17.4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纸质响应文件18.1纸质响应文件须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17.1、17.2条要求)19.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封装(可集中封装,也可正、副本分开分别封装),信封(箱、袋等)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均可)。19.2信封(箱、袋等)封面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信封(箱)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4.1.1.19.3响应文件未按第19.1和19.2条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2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代理机构可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和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22.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2.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五、磋商23.磋商组织23.1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采购人、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4.磋商小组24.1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4.2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评审专家(采购人可按规定比例委派代表参与评审)组成。24.3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4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磋商程序25.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25.1.1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5.1.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5.1.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相关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5.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5.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2.2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服务期)、供货范围(服务范围)、质量(服务质量)和性能(服务效率)等;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2.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25.2.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初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25.3磋商小组成员可以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25.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如果参加磋商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5.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某(或某些)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市场常规合理报价或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产品设备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有权要求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投标),做无效标处理。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在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答复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第26.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6.4磋商中,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共两次或两次以上(包括响应文件里的第一次报价)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7.1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7.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3不具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4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7.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6供应商参加磋商时,未根据第一章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承诺函的;27.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8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27.9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市场常规合理报价或低于其个别成本的;27.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28.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精神,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包括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包括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在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与两家或一家供应商进行磋商。29.评审及成交29.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9.2磋商小组按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分别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29.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代理机构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磋商过程保密30.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30.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0.3在磋商期间,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30.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0.5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31.确定成交候选人31.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以上的,选择报价较低的供应商。31.2成交结果将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上进行公告。31.3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31.4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2.成交通知书32.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将通知成交供应商。32.2成交人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同时均具法律效力。32.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4.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35.货物和服务的减少35.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七、质疑处理36.质疑处理3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6.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6.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监督方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6.5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36.6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和事项)]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6.7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提起质疑的日期;(5)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6.8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6.9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7.政策功能落实37.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7.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7.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7.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7.2联合体及分包37.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7.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7.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7.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7.4残疾人福利单位(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7.5监狱和戒毒企业(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7.6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方案优劣顺序推荐。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三、具体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价标准一价格(报价得分)2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最终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5分注:投标人(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的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二商务部分40分1.管理体系认证:6分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二商务部分40分2.人员配备(11分)(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专职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物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得6分,具备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5-10年物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具备项目经理岗位证书且工作年限2-5年物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以2024年3月1日(不含2024年3月1日)往前倒推。(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工程设备主管同时具有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书的得5分,没有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二商务部分40分3.供应商提供由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在网页上打印“淮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公示”信用等级为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合格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二商务部分40分4.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指发证或发文之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托管项目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获得省级优秀(示范)物业荣誉称号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未提供或信息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二商务部分40分5.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承接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非住宅类)物业服务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合同中需有金额、建筑面积等相关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三方案部分35分1.服务质量目标及整体设想; 2分2.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培训管理以及拟采取的管理方式;3分3.车辆停放等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办法; 3分4.保安、保洁、消防监控、电梯、维修人员等管理制度;3分5.日常安全管理方案、标准及措施; 3分6.保洁绿化管理方案; 2分7.电梯、消防监控、报告厅和会议室的音响系统及其他设备设施保养维护方案; 2分8.公司对保安夜查、保洁晚值班、消防晚值班等制度的建立及非办公时间管理; 2分9.物业档案资料与管理; 2分10.管理激励、奖惩、福利制度健全性; 2分11.费用测算合理性; 5分12.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2分13.针对本项目周边道路卫生、保洁及驱离违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拟定合理化方案; 2分14.针对本项目物业服务的特色、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制定物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2分注:方案应无缺项和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酌情评分。如无重大偏差,则每小项分值不得低于该小项分值的60%。供应商未提供方案或者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方案或分项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涉及的小项不得分。注:1.以上评分项中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均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有效,如因模糊不清磋商小组(评委会)无法辨认导致不得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如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低于市场常规合理报价或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产品设备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投标),做无效标处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物业服务合同:一、物业服务内容、范围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安服务:(1)负责办公楼、附属楼以及前后院区域的安全护卫工作;(2)负责前后院区域车辆停放秩序及交通疏导;(3)负责监控系统的运行;(4)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出门物品的检查;(5)负责业主门卫室、传达室、门厅的接待、问讯工作。(6)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7)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搬运物品等临时性工作)。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洁服务:(1)西楼局长办公室、东西楼会议室、值班室、活动室、地下车库、沐浴间、职工书屋、税史馆、体育健身区域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2)主、附各楼层地面、墙面、玻璃、灯具、卫生洁具等设施物品的日常清洁保养(食堂区域不在内);(3)主、附楼玻璃窗定期清洗;(4)主、附楼的窗帘的定期清洗、复位;(5)主、附楼卫生间纸张、清洁用品的及时更换、补充;(6)制定主、附楼内消杀制度,定期灭除害虫;(7)税务局区域室外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8)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程服务:(1)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和设施的正常运转;(2)定期对供电、供水、弱电、空调、消防、电梯、健身房器械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巡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其的年检工作;(3)设备台帐、图纸档案、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完整,保证运行正常;(4)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工作。4.会务、接待保障:(1)日常办公会议的桌椅、茶水、布置等保障;(2)临时性接待工作的保障。二、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小写元)。三、合同履行期限(物业服务时间)1.服务期限:壹年(年月日—年月日);其中乙方进场服务后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不积极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一方有续约意向,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说明意向;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的,可以续签合同。2.如乙方退出本物业服务时需向甲方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及甲方和相关方提供的档案资料、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形成的管理档案资料),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物业服务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3.合同期内服务费用一般不予调整;国家出台强制性规定导致乙方用人成本增加的,乙方可以在续签合同时提出,但应当经甲方同意且形成书面协议。四、付款方式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次月起每月支付,但须经甲方考核同意;余款在合同履行完毕没有问题后付清。次月第一周由乙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审定后7日内支付。2.乙方须出具合法、正规的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交给甲方。甲方审定完毕且收到与拟付款金额相一致的发票后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为: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乙方已确认以上述账户信息为收款账户。3.付款前每月需要在服务费中进行计提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计提为合同月度付款的2%。合同期满年度考核均分达到80-100分(含80分)为优良,一次性全额返还;年度考核均分60-80分(含60分)为合格,以80分计每低1分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年度考核低于60分(不含),扣完履约保证金。(2)甲方根据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服务期内每月进行考核,每扣1分扣除1%的罚金(1分为壹仟元),当月不予扣款,在季度付款时累计扣罚金。(3)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做好与后期物业服务公司的移交交接工作,经甲方认可,由乙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经甲方审定后20日内付清乙方履约保证金。五、相关要求(一)物业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税务系统的形象,物业服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具体要求如下:选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保密区,选派人员须具有良好素养,上岗资质,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现实证明),选派人员要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和要求。1.物业经理: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含)以上物业管理岗位经验,35—55周岁。报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存档(原件或复印件)。2.保安人员:男性,人员配置要求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身高1.70以上,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优先,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其中保安负责人要求高中(含)以上文化。报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存档(原件或复印件)。3.保洁服务人员:负责院落和办公大楼内部的环境卫生,并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团结互助、以诚对人、以礼相待。人员配置要求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所有保洁服务人员体检合格,服务规范、及时、礼貌、热情、文明。报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存档(原件或复印件)。4.工程人员(含配电值班)。工作要求:负责配电间的值班,负责办公大楼水电、弱电、消防系统、电梯以及空调的日常维护等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节假日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随喊随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电维修证,电梯养护人员应经过安监部门统一培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5.客服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女性、40-50周岁,服务规范、及时、礼貌、热情、文明。负责会务、报刊、邮件和信函的收发、出门物品的检查。报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存档(原件或复印件)。6.对上述各类人员,均适用以下原则标准:(1)严禁在税务局办公区内出现饮酒、打游戏等影响税务局形象的不文明行为;(2)着装、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符合规范要求;对人礼貌,服务态度好,精神面貌好;要求有统一服装和标志;(3)服从工作安排,配合业主临时性工作要求,在时间和服务内容上有弹性;(4)确保电话接听和各类服务符合规范要求,对外来办事人员语言和气,态度诚恳;(5)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维护业主形象,确保办公区域内的秩序、环境良好。(二)服务标准1.安保标准1.1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逻制,做好安全记录,保证时刻有双人在岗,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完整的交接班和巡查情况记录;1.2确保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刑事事故、无安全隐患发生。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如有事故发生,做到能够第一时间通知业主、第一时间报警、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事件处理及时率100%;1.3负责消防、闭路监控室的日常工作及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异常情况及时处理;1.4对外来探访人员、车辆,建立询问登记制度,经确认后放行,要求记录完整;1.5做好信件收发工作,严肃收发纪律和程序,不得有任何失误;1.6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汽车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进行管理;1.7谢绝业主拒绝的访问人员进入区域内。严禁推销产品、回收废品和小广告商等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区域内;1.8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聚集、活动、吸烟、喝酒、娱乐、吃饭等;1.9发现电器、电路等各类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和处置;1.10在岗期间严禁看报、吃零食、听收音机、聊天、串岗、脱岗等;因为工作不到位、管理松懈等原因,含火灾、被盗、人为破坏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物业供应商要给予全额赔偿。2.保洁服务标准2.1执行清洁制度,清洁设施合理、完备,全天候、全方位地保持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无灰尘,无蛛网,清洁光亮,定时巡视;2.2主、附楼立面、公共楼道及物业区域内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并承担“门前三包”责任;2.3楼内墙面清洗高位1次/月、低位1次/周。瓷砖部分高位(3米以上)1次/季、低位1次/周。大理石、花岗岩材质部分(含墙、柱、地面)清洗打腊2次/年。不锈钢材质部分(含宣传栏、楼道扶手、电梯门等)日常保洁,另视污染程度使用护理剂;2.4沐浴间、卫生间、楼道、走廊等公共部位需制定保洁巡视制度,每日打扫不低于两次。办税服务厅实行工作期间巡回清洁,每30分钟一次。公共部位垃圾筒需清倒2次/日。要确保卫生间纸张常备,洗手液、卫生球等不间断。洗手池台面无水迹;2.5局长室、会议室、接待室、阅览室等部位每日及时清扫,保持桌面、地面清洁整齐,房间无异味;2.6地下车库每半月清洗一次;税史馆、职工书屋、体育运动场所秋冬季节每周1次,春夏季节每周2次2.7服从调度,做好会议现场的布置工作、会议中的倒水、续水及其它会议服务、会场清点等事宜;2.8对需要接待的来宾,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必要的全程接待服务和其它后勤保障;2.9完成甲方及相关方交办的其它工作。3.工程服务标准3.1建立业主报修、维修、特约服务、回访等管理制度,并及时处理;3.2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办公大楼弱电系统、电梯、空调、电动门等设施采取三方共管方式(采购人、专业维保公司、投标人),参与协议的签订,做好第三方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连带责任。以上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与专业维保公司沟通、协调、联系,尽快排除故障。3.3对有关房屋、水、电、照明系统等发现需要维修或加以防范的,及时建议。在得到税务局认可后实施有关维修。3.4设备摆放整齐,有完整的台帐。设备房无人情况下,进行上锁管理。3.5上述标准以外的要求不低于洪泽区关于物业服务三级标准的要求。4.处罚标准以下内容将列入合同条款,请予关注:4.1物业管理方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登记簿,缺少、记录不实的每发现一次扣200元。4.2对局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地下车库、税史馆、职工书屋、体育运动场所等公共部位存在卫生死角或服务不及时情形的,每次扣300元。税务局每月联合物业管理方对安全、卫生、照明等物管内容进行两次抽查,未达明示要求、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的,每次扣500元。4.3对卫生用品(如纸张、洗手液、卫生球等)配备不齐、各类垃圾桶等摆放不齐、不洁的,每次扣100元。4.4对物业管理方擅自调整管理人员、不按照要求配齐人员、不替物业服务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保险金等情况,税务局通知改正,如在一个月内不改正的,扣发当月物业服务费用。4.5对于税务局在物业合同执行期间提出的有关维修、保养、安全检查、更换等要求拒绝执行的,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物业管理方拒绝协调、拒绝服务的,税务局有权中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物业服务方,并保留索赔的权利。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物业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日常事务管理。2.甲方监督乙方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持主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3.甲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每日例行检查和定期(每季、半年、年底)考核。(标准详见附表)4.甲方依据服务合同和考核结果,按时支付给乙方物业服务经费。5.甲方为乙方提供规定的办公场所和能存放材料、易耗用品的储藏间及服务必需的资料。6.甲方审议乙方服务项目的月度、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主要服务项目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观摩。8.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客观存在的问题。9.甲方监督乙方收集、整理、上交物业服务管理资料。10.甲方根据“三查、三问、三改”工作法,检查发现脏乱差,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处罚措施。1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甲方工作的原物业派驻人员有留用意向,且甲方愿意保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甲方服务的员工,乙方不得拒绝,并按相关要求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等。(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二)乙方权利、义务1.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职业道德教育、安全保密),培训(岗前、技能)和使用管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各岗位人员配齐到岗。2.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制定月度、年度计划以及保障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报甲方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提高服务质量。3.依据物业服务规范、规程、规章,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管理、抓好服务,实现管理目标,提高服务满意度。4.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及时整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5.依据物业管理需要,配备标段内的保洁用品(清洁用具、垃圾袋、清香剂、卫生纸、擦手纸等日常耗材)、办公物资。6.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各项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与下个月的工作计划。8、所有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劳资关系与甲方无关,皆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为本项目所有物业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9.物业管理中的债权债务、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劳资纠纷等一切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委托期满后,乙方无条件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衔接和善后工作,同时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1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甲方工作的原物业派驻人员有留用意向,且甲方愿意保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甲方服务的员工,乙方不得拒绝,并按相关要求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等。(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12、乙方应有健全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为员工足额购买意外险。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人员应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动。若甲方认为乙方使用的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内容、存在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等不宜在甲方工作的,经甲方告知后,乙方应立即将相关员工调换且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13.如遇有关特殊、紧急情形需要处理,乙方管理层必须第一时间响应,30分钟之内到达。(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两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2.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章约定义务,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除一方依约行使解除权外,均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或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三日内或合同到期日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并撤离所有工作人员。本合同解除或到期终止的,乙方应做好与后续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的,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的责任。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物业保洁不符合要求的应承担合同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引起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4.乙方如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内容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整改,累计超过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5.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函费等。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主要条款和通用条款;2.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区局办公区分东、西楼,常驻办公人员约170人。东楼主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700㎡,上下共六层。具体分配为:一楼为门厅、通道,西侧为原办税服务厅,票库,东侧为办公室、监控室;二楼为档案室、信息中心机房以及部门办公室等;三楼至六楼为办公区,其中局长办公用房9间,中小型会议室、接待室各一间,六楼东侧为大会议室(可容纳100人就座)等,电梯1。附属楼面积3100㎡,上下共三层,局部四层。具体分配为:一楼地下车库、男女沐浴间、羽毛球活动室;二楼为单身宿舍、食堂、值班室;三楼为单身宿舍、四楼为健身房等;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系统(850KVA配电间1个);弱电系统(含电话、网络、监控、会议等子系统,设弱电机房1间);空调系统(一拖多中央变频空调);消防系统(手动报警、消火栓、消防器材);给排水系统(生活用水、消防用水);每层设有卫生间2个(男、女各1)。西楼主办公楼建筑面积约4000㎡,上下共六层,具体分配为:一楼为门厅、通道及办公室,三楼至六楼为办公区及会议室,每层设有卫生间2个(男、女各1)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系统(850KVA配电间1个);弱电系统(含电话、网络、监控、会议等子系统,设弱电机房1间);空调系统(一拖多中央变频空调);消防系统(手动报警、消火栓、消防器材);给排水系统(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电梯1部。二、物业服务内容、范围;付款方式、服务标准等详见合同条款。三、物业服务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序号岗位数量(人)应发工资(元)备 注1物业经理1不低于4500(1)员工福利:物业经理不低于2000元/年,其他人员不低于1000元/年。(2)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意外险。2客服(负责会务、接待、收发)1不低于2800(1)员工福利:物业经理不低于2000元/年,其他人员不低于1000元/年。(2)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意外险。3工程人员1不低于2300(1)员工福利:物业经理不低于2000元/年,其他人员不低于1000元/年。(2)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意外险。4保安5不低于2200(1)员工福利:物业经理不低于2000元/年,其他人员不低于1000元/年。(2)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意外险。5保洁5不低于2100(1)员工福利:物业经理不低于2000元/年,其他人员不低于1000元/年。(2)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意外险。合计 13人应发工资为不含社保扣除部分的工资,且物业公司应承担缴纳的社保不得转嫁物业服务人员承担。(以上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四、报价要求:1.报价包括:人工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及税金、日常耗材(检测、管理、劳务、培训、保修、安全保卫、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人应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采购人不提供食宿、交通等。办理相关手续报业主备案,以避免后续纠纷。3.纸张、洗手液、卫生球等均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其中对纸张、洗手液类由采购人指定品牌。(卫生纸为洁云牌,洗手液为威露士或蓝月亮,消毒液为84爱特福,其他产品品牌至少应为省内名牌。)各类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4.中央空调、电梯、弱电、监控系统、绿化、消防已委托其他有维护资质的专业公司养护、维修,投标报价文件中不需包含此费用。5.对于上述未列明但属于日常物业管理必须的耗材、工具等均应含在报价中。6.对于与报价相关的该大楼的各种免费维保条件,请各报价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了解,并考虑在本次报价中,若将来由于该种因素考虑调整合同价格的话,采购人将不予考虑。7.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五、其他要求1.采购人如要求留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采购人服务的员工,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服从,并按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缴纳社保等。2.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甲方工作的原物业派驻人员有留用意向,且甲方愿意保留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甲方服务的员工,乙方不得拒绝,并按相关要求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等。(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3、乙方应有健全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为员工足额购买意外险。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人员应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动。若甲方认为乙方使用的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内容、存在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等不宜在甲方工作的,经甲方告知后,乙方应立即将相关员工调换且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4.如遇有关特殊、紧急情形需要处理,乙方管理层必须第一时间响应,30分钟之内到达。(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二0二四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大写、人民币)元(RMB¥元)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服务。2.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提供所需服务。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5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4.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服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另准备两份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函,以备最终报价用。2.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报价方式,供应商的报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磋商报价的要求自主报价。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磋商)报价总计(小写)¥ (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磋商)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报价总计为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1条所述内容。(2)开标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三、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内容(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投标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报价方式;上述表中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应包括供应商从事本项目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员薪资福利、服装、劳保、服务所用材料消耗、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设备维修维保、培训、社保、意外险、办公、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变化因素,自主报价。(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4)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条的要求报价。四、人员配备及薪酬待遇表项目名称: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资(元/月)福利等(元)职称相关证书拟任岗位说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五、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询价文件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审查);(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审查)。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可以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详见第六章示范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1)(2)(3)项须提供承诺书,第(3)项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7.其他相关承诺:(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采购人工作的原物业派驻人员有留用意向,且采购人愿意保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聘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采购人服务的员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并按相关要求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等。(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有健全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为员工足额购买意外险。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人员应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调动。若采购人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内容、存在违反采购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损采购人单位形象等不宜在采购人处工作的,经采购人告知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将相关员工调换且不得影响成交合同的正常履行。(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3)如遇有关特殊、紧急情形需要处理,乙方管理层必须第一时间响应,30分钟之内到达。(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4)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发放的工资为已扣除单位、个人应缴纳社保后的净工资,且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缴纳的社保不得转嫁物业服务人员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注:(1)上述是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所必须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六、涉及无效响应文件条款中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七、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根据评分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评委会届时将做出判断性评审。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九、示范格式示范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授权委托书”。示范格式二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宣告: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所在单位:职务:身份证:联系方式: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磋商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函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委托单位(公章)年月日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审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示范格式三承诺书1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过程中,做如下承诺:一、企业具有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三、我单位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四、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五、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承诺书2说明:供应商应针对以下要求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在采购人工作的原物业派驻人员有留用意向,且采购人愿意保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聘用原有物业服务公司为采购人服务的员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并按相关要求发放薪酬、服务、劳保等。(格式自拟)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有健全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费用,为员工足额购买意外险。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人员应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调动。若采购人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内容、存在违反采购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损采购人单位形象等不宜在采购人处工作的,经采购人告知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将相关员工调换且不得影响成交合同的正常履行。(格式自拟)3.如遇有关特殊、紧急情形需要处理,中标(成交)供应商管理层必须第一时间响应,30分钟之内到达。(格式自拟)4.中标(成交)供应商向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发放的工资为已扣除单位、个人应缴纳社保后的净工资,且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缴纳的社保不得转嫁物业服务人员承担。(格式自拟)承诺书正文:(格式自拟)我方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过程中,做如下承诺:1.………………2.………………、3.………………4.………………如我方有幸中标(成交),保证做到以上承诺要求,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示范格式四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非小、微企业不需提供此函。示范格式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