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厨房燃料 生物能源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创伤骨科研究所)2024)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
二、项目名称: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益州大道南段588号1栋3单元24层2406号
7.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生物能源
厨房燃料
智柒越云
一、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1 、闪点:闪点(闭口)≥6 0 °C ; 2 、热值:热值≥1 1 0 0 0 大卡/ k g ; 3 、 密度:≤8 0 0 k g / m 3 ; 4 、硫含量:≤2 m g / k g ; 5 、脂肪酸甲酯:≤2 5 % ; 6 、冷凝点:≤- 3 °C 。 7 、提供由供应商送 检的带C M A 或C N A S 标识 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 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 包含上述指标)、和化学品物 理危险性鉴定报告(报告结果 显示鉴定项目不属于易燃液体 ,须体现该燃料非危化品)
1(项)
7.28
7.2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李、陈艳华、刘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51010024210200026416[2024]01579;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7.28元/L。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82号
联系方式:严老师86437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028-67873777转9转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2.执行团队:董轩铭,汪雷,梅枝涛
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其他资料1.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其他内容(自拟格式)......2.若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可参考下表进行填写。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食堂燃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序号标的名称报价1食堂燃料 元/L供应商签章:(加盖公章)日期:附件1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后15日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送货上门、装卸、包装、运输、保险、风险、所有税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即包干价4合同价款支付(1)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2)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月燃料配送量验收凭证,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不予结算。以双方确认签字的配送单为依据,成交供应商按每月实际用量×成交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支付到成交供应商合同指定账户;(3)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5履约验收(1)主体:采购人;(2)时间:到货现场验收;(3)方式:自行验收;(4)程序:分期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6其他要求(1)配送工作人员在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全部费用由成交方承担,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有配送专用车辆且车辆数量要求≥2辆(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供应商保证对配送车辆拥有使用权,保证车况良好,能够投入正常运输,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车辆的登记、年审、保险、缴费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包含本项目履约期限。)在配送过程中出现人员意外、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4)接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5)配套设施:提供3台大灶、3台双炒小灶、3台24格蒸饭箱、2台吊锅灶供厨房使用,并承担该批设备及管线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可将设备收回。7保险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10%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9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单位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履行。十二、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十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十六、我单位承诺,本项目若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我公司均满足相关要求,我单位若中标(成交),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商务要求应答表序号采购文件内容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1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后15日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送货上门、装卸、包装、运输、保险、风险、所有税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即包干价4合同价款支付(1)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2)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月燃料配送量验收凭证,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不予结算。以双方确认签字的配送单为依据,成交供应商按每月实际用量×成交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有效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以转账方式支付到成交供应商合同指定账户;(3)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5履约验收(1)主体:采购人;(2)时间:到货现场验收;(3)方式:自行验收;(4)程序:分期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6其他要求(1)配送工作人员在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全部费用由成交方承担,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有配送专用车辆且车辆数量要求≥2辆(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供应商保证对配送车辆拥有使用权,保证车况良好,能够投入正常运输,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车辆的登记、年审、保险、缴费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有配送用的储存仓库,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包含本项目履约期限。)在配送过程中出现人员意外、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4)接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5)配套设施:提供3台大灶、3台双炒小灶、3台24格蒸饭箱、2台吊锅灶供厨房使用,并承担该批设备及管线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到期后,成交供应商可将设备收回。7保险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10%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10货物配送本项目据实配送,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通知每月按时配送,到达本项目最高限价后,合同自动终止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技术要求应答表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若无偏离,可在偏离情况中填“/”;若有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中进行说明;4.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依法上报财政部门。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询价通知书(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一章询价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拟对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二、采购项目名称: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三、项目简介因医院自营食堂不能申办天然气管道入户使用,故食堂需继续使用植物油液体燃料。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四、邀请供应商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询价通知书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询价通知书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地址:二环路北二段8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严新联系电话:86437232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40,000.00元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 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四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开启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9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0报价/分值精确度 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二、本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享有。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询价通知书内容,其他内容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即不见面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询价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询价通知书2.3.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一、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采购活动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一)询价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询价方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明细表是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询价通知书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询价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4询价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询价采购工作纪律及要求2.7.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询价:(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询价通知书回执函)。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8-86437232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82号邮编:610081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成交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项目概况因医院自营食堂不能申办天然气管道入户使用,故食堂需继续使用植物油液体燃料。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4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4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厨房燃料1.00840,000.00项工业是否否否3.3技术参数采购包1:标的名称:厨房燃料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闪点:闪点(闭口)≥60°C;2、热值:热值≥11000大卡/kg;3、密度:≤800kg/m³;4、硫含量:≤2mg/kg;5、脂肪酸甲酯:≤25%;6、冷凝点:≤-3°C。7、提供由投标人送检的带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必须包含上述指标)、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报告结果显示鉴定项目不属于易燃液体,须体现该燃料非危化品) 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0日3.4.2交货地点采购包1:成都大学附属医院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据实结算,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每月实际用量×约定单价付费的金额开具正式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因系统固话原因,每月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2.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主体:采购人;(2)时间:到货现场验收;(3)方式:自行验收;(4)程序:分期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自验收合格后15日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10%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3.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3.5其他要求【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以3.2.1标的清单中为准;】【说明2:因系统固化原因,询价通知书第二章2.4.9中第二项:“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询价通知书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适用于本项目。】【说明3:因系统固化原因,3.4商务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商务要求以附件1(商务要求)为准,且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附件1(商务要求)的内容在商务要求应答表中响应。】【说明4: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已废止,不作为评审依据】【说明5:供应商信用融资(蓉采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文件。】【单价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的方式,单价限价为10元/L,超过单价限价报价为无效响应。】【说明7:因系统固化原因,供应商需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及附件2-报价表中填写报价,报价以附件2-报价表为准】【货物配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据实配送,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通知每月按时配送,到达本项目最高限价后,合同自动终止】第四章询价方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询价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询价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协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采购活动程序进行评审,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询价通知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九、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4.2询价小组组建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3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被邀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3.1.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其他资料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3.1.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2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附件2-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其他资料 报价表2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报价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 分项报价表 其他资料 技术要求应答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3不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报价表 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 其他资料 分项报价表 技术要求应答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4.3.3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比例 说明 关联格式 无4.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询价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询价通知书变为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询价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3.5复核一、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询价小组应当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询价报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经评审的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4.3.7编写询价报告询价小组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询价报告。询价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获取询价通知书但未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采购活动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4争议处理规则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4.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四、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7询价小组成员义务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8询价采购活动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附件2-报价表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询价通知书(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5月17日-第1页-第一章询价邀请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拟对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一、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二、采购项目名称: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三、项目简介因医院自营食堂不能申办天然气管道入户使用,故食堂需继续使用植物油液体燃料。本项目共计1个采购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四、邀请供应商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询价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询价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合同包一):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第2页-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询价通知书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未重新获取询价通知书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询价通知书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地址:二环路北二段8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严新联系电话:86437232代理机构: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873777转9转135-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840,000.00元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四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询价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询价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下浮30%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开启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0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二、本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和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享有。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询价通知书内容,其他内容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成都大学附属医院。二、“供应商”是指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即不见面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询价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询价通知书2.3.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一、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采购活动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一)询价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询价方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作出实-第6页-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明细表是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第7页-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询价通知书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询价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第8页-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4询价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第9页-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1)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询价采购工作纪律及要求2.7.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询价:(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0页-第四章询价方法4.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询价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询价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协商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采购活动程序进行评审,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七、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八、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询价通知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九、询价小组发现询价通知书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4.2询价小组组建本项目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4.3评审程序(一)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询价小组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第16页-(五)询价通知书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询价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1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被邀请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4.3.1.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其他资料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3.1.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无无无无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2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询价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附件2-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其他资料报价表2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报价表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分项报价表其他资料技术要求应答表报价表投标(响应)函3不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报价表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其他资料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应答表报价表投标(响应)函4.3.3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无无无无无4.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通知书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询价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询价通知书变为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启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五、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询价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询价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3.5复核一、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第19页-离开评审现场。三、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询价小组应当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询价报告。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推荐。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有效证书数量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经评审的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4.3.7编写询价报告询价小组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询价报告。询价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三、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获取询价通知书但未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询价采购活动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询价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4争议处理规则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4.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四、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7询价小组成员义务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第20页-(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8询价采购活动纪律询价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1页-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附件2-报价表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其他资料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商务要求应答表-询价-第22页-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23页-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24页-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5页-厨房燃料采购项目(二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05992024-05-24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评审结果1四川世纪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未完整提供询价通知书第三章,3.3检测报告否2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3成都万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8(柒元贰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50(柒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万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0(柒元捌角整)。4自贡市星月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8(柒元贰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50(柒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万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0(柒元捌角整)。5四川星火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8(柒元贰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50(柒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万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0(柒元捌角整)。6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8(柒元贰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50(柒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万仕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80(柒元捌角整)。7成都新东洋化工有限公司是是/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迎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28(柒元贰角捌分)。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格非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7.50(柒元伍角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房燃料 生物能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