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标结果公示(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2024)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202409039
二、项目名称: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调整系数:88(%)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87.55
1
-

1
大连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82.71
2
-

1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69.8
3
-

1
辽宁双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54.0
4
-

1
大连名惠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52.9
5
-

1
盖乐普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不通过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选取1家定点服务机构,对沙河口区土地收储项目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所需资金作为各收储项目收储成本。
完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并协助招标人履行有关报批程序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仵雪梅,姜鑫鹏(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陈丽娜,郭文,孙孝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河川街9号       
联系方式:0411-62629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联系方式:0411-83608842-11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拾、唐瑭
电 话:0411-83608842-111、113

附件信息: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9.25终稿) .doc332.8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5.6K

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CZ202409039)招标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招标代理人: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06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附件1开标一览表………………………………………………………52附件2评标方法…………………………………………………………53附件3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55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CZ202409039项目名称: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99%(投标报价采用调整系数报价的方式,若所报调整系数超出99%,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需求:选取1家定点服务机构,对沙河口区土地收储项目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所需资金作为各收储项目收储成本。(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供应商。注: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被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公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2.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3.本项目为远程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请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咨询电话:95763)。5.询问、质疑受理人及电话:周拾、唐瑭0411-83608842-111、113。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河川街9号联系方式:姜鑫鹏0411-62629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联系方式:0411-83608842-111、1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拾、唐瑭电话:0411-83608842-111、11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CZ202409039 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99%(投标报价采用调整系数报价的方式,若所报调整系数超出99%,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无纸质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需下载并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该项目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加密格式,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3、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标书,制作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客服电话95763。6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注: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相应链接。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articleId=172&filterPublishStatus=true。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0411-39014467。3.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采购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7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1.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找到本项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投标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有权退还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开标签章确认,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供应商。注: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被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公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0★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 ★2.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其成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被采纳,资金落实后,半年内一次性支付。注:1)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服务报酬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上述结算额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本合同未列出,但中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结算额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11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投标人报的报价要充分考虑上述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4)本项目采用调整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单位为%,上限99%。例如:某家投标单位投标时所报调整系数为70%,则其最终结算价格按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价格乘以70%进行结算。(5)本项目取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12本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价格乘以中标调整系数进行结算,如最终结算价格高于40万元人民币则只支付至40万元人民币。13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一年,如在合同期内以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价格乘以中标调整系数进行结算的结算额达到40万元,则提前终止合同。(以先达到的条件为准)1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评标现场,如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评委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17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内容及格式要求须满足《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递交(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联系部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联系电话:0411-83608842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选取1家定点服务机构,对沙河口区土地收储项目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所需资金作为各收储项目收储成本。(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4)★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5)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其成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被采纳,资金落实后,半年内一次性支付。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注:1)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服务报酬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上述结算额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本合同未列出,但中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结算额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供应商。注: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查询被公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被公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出具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本项目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非监狱企业处理。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出具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均可。(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处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出具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均可。(七)关于质疑的说明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0411-83608842-111、113(3)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附件3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实质性条款响应/偏离表;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7、内部质量控制制度;8、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9、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10、企业业绩;11、其他文件和资料;12、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加班费用、车旅费用、提供成果文件的资料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人为自己的雇员、财产等所做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服务任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考虑可能的市场风险以及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现行的营改增等,结算时不予调整)。同时包含招标文件未列出,但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有关费用。投标人报的报价要充分考虑上述投标报价应考虑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4.本项目采用调整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单位为%,上限99%。例如:某家投标单位投标时所报调整系数为70%,则其最终结算价格按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核后的价格乘以70%进行结算。5.本项目取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调整系数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时间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二)迟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经投标人被授权人签字。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3)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4)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不符合要求;(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情况不符合要求;(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8)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超出最高限价;(10)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11)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2)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3)发现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形;(14)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评审标准。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调整系数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中标通知书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招标代理人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五)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技术咨询合同(参考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委托方(采购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供应商):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就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供应商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2.咨询要求:3.咨询方式: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第二条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第三条为保证供应商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无。2.提供工作条件:(1)协调相关单位;3.其它:无。采购人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第四条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收费标准为:2.技术咨询报酬由采购人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支付供应商。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其成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被采纳,资金落实后,半年内一次性支付。注:1)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服务报酬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上述结算额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本合同未列出,但中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结算额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1.1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1.2有权对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采购人反映的有关供应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1.3因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供应商原因引起采购人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采购人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供应商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1.4受理采购人对供应商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情况反映。如反映情况属实,通知供应商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1.5采购人对迟延支付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情况下,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价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的权利1.1依约收取相关合同价款。1.2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除供应商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1.3有权对采购人在项目任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质疑和投诉,并要求采购人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2.供应商的义务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采购人及采购人的利益。2.2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展实施项目任务,保证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2.4在协议期内或者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5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2.6建立定点档案制度。将有关本项目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2.7建立填报制度。每次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原件一份。2.8供应商承担项目任务,应派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9供应商的定点项目经办人为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的唯一被授权人。如需更换经办人,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2.10供应商承接任务时,应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中选择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1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及采购人对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1.供应商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资格,解除本合同;情节严重的,经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项目任务的;1.2供应商以高于投标报价的价格承担任务的;1.3供应商所承担的任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或者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的;1.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业务的;1.5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1.6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采购人或第三方发现的;1.7出现重大责任事故;1.8本协议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违约行为累积达到三次的;1.9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资质的;1.10向采购人提供回扣的;1.11任一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评价为“较差”的(评价内容为控制质量的检测与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到位情况,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技术负责人业务水平,现场机构人员配套情况,与采购单位等配合情况,定点供应商对定点采购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后续服务情况等);1.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的行为。2.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采购人有权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3.监督管理: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参加下一期定点采购活动的参考依据之一。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供应商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要求。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第八条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第九条双方确定,采购人按照供应商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供应商不承担责任。2.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供应商利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采购人有权免费使用。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指定为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供应商指定为供应商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供应商联系人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咨询工作的进程,并向采购人提出有关协作事宜;2.采购人有权利向供应商了解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1.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反馈给对方。1.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的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大纲定义和解释;2.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响应文件澄清及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遇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行时,工作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文本一式八份(采购人、中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沙河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沙河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工作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选取1家定点服务机构,对沙河口区土地收储项目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所需资金作为各收储项目收储成本。二、服务内容:完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外聘专家团队的组建及项目的专家评审,并协助招标人履行有关报批程序等工作。投标人须服从国家及招标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定。三、成果要求在编制工作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供正式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一式八份,并协助招标人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再向招标人提供修改后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一式六份以及相应的评审工作资料。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及图纸等材料数量上的要求。四、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2.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其成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被采纳,资金落实后,半年内一次性支付。注:1)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服务报酬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上述结算额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本合同未列出,但中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结算额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注: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部分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单位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调整系数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日期注:应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序号服务名称报价1调整系数: %2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 %注:固定调整系数上限为99%,投标固定调整系数高于99%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实质性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但须一年一签)。2★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内,在接到任务后,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限完成。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其成果报主管部门批准并被采纳,资金落实后,半年内一次性支付。1)招标人支付中标人的服务报酬为财政资金,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招标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如因财政审核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2)上述结算额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和本合同未列出,但中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须列支的所有费用。除上述结算额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费用。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四、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地址: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四)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七)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投标人签名:(公章)六、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七、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格式自拟)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职 务职称或岗位资格文化程度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电话手机岗位资历年传真由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何年月至何年月在何项目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岗位经历岗位经历岗位经历岗位经历岗位经历本人签字: 年 月 日(二)其他人员一览表人员姓名专业工作时间学历职称执业证书情况备注九、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十、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咨询、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报告)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服务时间金额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投标人(公章):注:1、须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十一、其他文件和资料1、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2、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十二、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格式自拟)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CZ202409039年月日投标报价项目完成时间调整系数: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附件2: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一)基本评分标准名称评价因素满分评分标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所报的调整系数。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方案30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本项目有非常深入的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23-30分);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对本项目有一定的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15-22分);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一般,对本项目的情况基本了解、方案内容基本清晰(得7-14分)。4、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较差,对本项目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得1-6分)。5、未提供得0分。技术部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201、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十分优秀,并且对本项目有非常深入的理解、方案内容清晰准确(得16-20分);2、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良好,对本项目有一定的理解、方案内容比较清晰准确(得11-15分);3、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较一般,对本项目的了解比较一般、方案内容基本清晰(得6-10分);4、差:投标人提供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内容在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较差,对本项目的了解比较片面、方案内容不清晰(得1-5分);5、未提供得0分。商务部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10有明确的组织形式,班子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全,职责任务明确并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优秀7-10分,良好4-6分,一般1-3分 ,未提供得0分。商务部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10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满足一般项目需求,优秀7-10分,良好4-6分,一般1-3分 ,未提供得0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实力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至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得0分。(需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商务部分企业业绩10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咨询、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报告。每提供一份加1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6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得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附件3: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3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4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要求情况。3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4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注:1、应根据采购文件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选择确定具体的审查内容,也可增加新内容。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1.8.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没有漏项。5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6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未发现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投标无效情形。9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沙河口区土地储备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3470.8499万元,资产总额为2575.83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