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积式给煤机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5)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容积式给煤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3日
经评审,6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均未通过,本次招标失败。
标段(包):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容积式给煤机
1、否决依据:

序号
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扬州格瑞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上海宇源机械有限公司

3
天津海利博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
肇东市北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
牡丹江市恒田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6
江苏富莱士机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3日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浙江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积式给煤机涉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