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点采购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01401000005036688
五、合同编号: 2025M060936109900041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公务用车定点采购
-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商业险,备注描述:714.83元,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强制险,备注描述:665元,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其他附加险种,备注描述:360元,投保时间:,投保时间:,投保时间:
项
1.00
1739.83
1739.83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万开松
联系电话: 1387949****
传真: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大道38号
2、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胜利西路聚福新城17栋、附3-5号附22-26号店面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保险的定点采购馆合同(2025M0609361099000415).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2025M0609361099000415采购单位(甲方):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抚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抚州市财政局关于抚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抚州市财政局关于抚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抚州市财政局关于抚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抚购2025M001384999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公务用车定点采购-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商业险,备注描述:714.83元,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强制险,备注描述:665元,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其他附加险种,备注描述:360元,投保时间:,投保时间:,投保时间:投保车型:小型汽车,车牌号信息:赣F53T75,车保险种:商业险,备注描述:714.83元,车保险种:强制险,备注描述:665元,车保险种:其他附加险种,备注描述:360元,投保时间:1项1739.83合同总价(元)1739.83合同总价(大写)壹仟柒佰叁拾玖元捌角叁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抚购2025M001384999财产保险服务11739.83财政性资金无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2/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城南支行账号:账号: 151120151920011420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