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桥梁预防养护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2F0514020253203

二、合同名称: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设计费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41112146888-00235479
四、项目名称: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设计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徐家汇路579号
联系方式:021-53015000
供应商(乙方):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佳祺(男)
地址:上海
联系方式:021-565354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设计费 
   数量: 1.00 
   单价(元): 3674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674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 设计合同.pdf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项目地点:上海市委托方: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接方: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上海市黄浦区-1-委托方(甲方):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承接方乙方):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项目相关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项目背景2.1工程项目的名称: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2.2工程项目的地点:上海市2.3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包含48座预防养护桥梁及1座预防养护管涵。桥梁跨径总长4307.08米,桥接坡道路维修总长975米。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养护工程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9964万元。-2-第三条设计项目内容及标准3.1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完成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1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的所有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3.2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依据“关于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的批复”文件,并满足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项目基础资料1合同生效后一周内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1施工图8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后15天内2施工图预算3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后15天内-3-第六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6.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3674900元(大写:叁佰陆拾柒万肆仟玖佰元整,即中标价)。6.2本合同设计费已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或支撑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所有相关业务的费用,包含无法自行完成而委托设计的费用;为完成设计所进行的各种前期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和研究、咨询报告进行专项评审的费用,在设计费内包干使用。6.3支付方法:6.3.1本项目如因财政资金无法到位而造成相关费用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款项均待预算资金到位后,方具备支付条件。6.3.2本合同生效且项目资金到位,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30天内,经财务监理审核设计结算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结算价的80%,最终支付金额以当年财政批复金额为准。6.3.3剩余设计结算费为设计考核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对乙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设计考核打分表详见附表1),根据考核结果和履约情况,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的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分费用,具体支付方法为:考核为优秀(≥90分)的,全额支付设计考核费用;考核为良(≥75分-90分)的,支付80%设计考核费用(剩余20%费用永久不予支付):考核为合格(60分-75分)的,支付60%设计考核费用(剩余40%-4-.费用永久不予支付);考核为不合格(久不予支付。46.4设计费结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取费系数不变,设计费结算价=批复建安费*暂定合同价/投标计算建安费(8271.27万元)。若结算价高于批复的对应费用,则按批复金额进行结算支付。6.5本工程完工后需接受主管部门审计,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甲方有根据审计结果对乙方的追溯权。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因甲方延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客观原因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约定设计期限相应顺延,但乙方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将相关情况及要求约定设计期限顺延要求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予顺延。)7.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另行承担合同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7.1.3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便于及时解决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7.2乙方责任:-5-7.2.1乙方应在充分理解原市道运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限额以下项目定点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市道运中心《项目前期从业单3位信用评级管理制度》、本合同附表1《设计考核打分表》中对设计单位及设计工作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开展设计工作。7.2.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将本项目工作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永久不予支付未支付设计费用,对于已支付的设计费用甲方有权追回。7.2.3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将扣除相应考核分数(详见附表1),当逾期超过15天时,未支付设计费用永久不予支付。7.2.4设计变更联系单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发,乙方不得擅自向施工单位签发联系单,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设计考核费用并永久不予支付。7.2.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7.2.6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在总合同价内扣除),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7.2.7乙方收到甲方提供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设计的基础资料后,应仃头,如及现仕请、大议,应仕5天以内对页-6-料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对纳入技术文件的第三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7.2.8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S查会议、评审会及意见征询会,并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在技术允许范围.内随时对设计成果进行免费改正,设计修改程度需满足甲方要求。7.2.9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图纸和编制的技术文件等具有合法、完全的知识产权,技术文件内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7.2.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各项招标工作,对招标文件进行复核,如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说明、施工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和参考资料;按甲方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7.2.11项目开工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现场驻场设计服务,或接到通知后及时到场处理相关问题。项目设计变更工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负责人签字确认。7.2.1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任何审核、批准、验收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对其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科学性所应负的责任。7.2.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将项目相关信息用干本合同以外目的,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7-除本合同。本合同保密期限为2025年6月3日至2030年6月日。第八条其他28.1因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甲方有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政策变动、上级政府对项目监管、审批等情况,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或会议纪要的要求决定是否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8.2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费用已全部含于本合同6.1条约定的设计费中,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需要,提出增加设计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执行并积极配合,乙方放弃任何追加经费或索赔的权利。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更换原因仅限调离单位(需提供社保终止证明)、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怀孕、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下同),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允许更换,上述原因以外的均视为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10万元或合同额2%(二者取高)/人/次扣减,擅自更换其他设计人员的按2万元/人/次扣减(以设计考核费用为上限)。8.4甲方认为乙方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设计人员,同时扣减项目负责人违约金10万元或合同额2%(二者取高)/人/次,其他设计人员1万元/人/次(以设计考核费用为上限)。8.5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8-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不另收工本费。8.6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标人民法院起诉。8.7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8.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9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以下无正文)-9-(签署页)委托方单位名称:承接方单位名称: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朱华勇(盖章)法定代表人:卢佳祺联系人:张伟略联系人:卞达维单位地址:徐家汇路579号单位地址:沪太路785号A座5026邮政编码:200023邮政编码:200072电话:53015219电话:60942752电传:021-53013995电传:60942752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浦西支行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闸北支行银行帐号:03004033271银行帐号:03002758961签订合同代表:张伟略2025年月日签订合同代表:卞达维2025年6月5日-10-廉政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发包方/委托方(甲方):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负责人:张伟略承包方/受托方(乙方):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宁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市交通委、原市道运局、市道运中心有关廉政建设规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各类项目甲乙双方行为,防止发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特订立廉政合同。本合同甲乙双方,均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市交通委、市道运中心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义务。(六)接受本级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本合同执行的义务。二、甲方的义务(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礼品、代购券、购物卡、好处费、感谢费等。11(二)不准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六)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七)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八)不准营私舞弊,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等。(九)不准从事其它有碍党风廉政建设的活动。三、乙方的义务(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物品、礼品、代购券、购物卡、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或支付任何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参加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办公用品等。(五)不准为甲方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六)不准从事任何有碍甲方党风廉政建设的活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一、二条,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光纪政纪站了处理,沙记罪的,花文司法机关追究刓事页在。1a1LL.1d1(二)乙方违反本合同一、三条,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12党纪政纪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一、三条,甲方有权由纪检监察部门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同类市场的处罚。五、本合同执行过程接受双方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合同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及争议,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执行。八、本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双方项目负责人及其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单位(盖章):上海箴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伟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13671603603联系电话:13916940446签署日期:2025年6月日签署日期:2025年6月日13附表1序号名称分值评分要求备注1项目人员情况10、人员配备情况1、是否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如不满足,扣5分。2、是否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如不满足,扣3分。3、是否根据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要求配备各专业设计人员,如不满足,扣1分/人。2出勤情况35二、人员出勤情况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缺席重要会议(方案评审会、设计交底会、服务商工作会、现场控制点交接(交桩)、甲方分管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出席的各类会议),每次扣5分2、项目负责人、需参会的专业设计人员缺席一般会议,每次扣3分3、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专业设计人员现场配合不及时,不能按约定时间到场进行技术指导,每次扣2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会或到场,需提前与甲方请示,获得批准后,可免于扣分3工作质量控制情况35二、具体工作质量要求1、对设施的技术状况、工程实施条件调查详实,评定结论正确。2、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满足实施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3、工程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保证方案落地。4、施工期交通组织建议合理可行,可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5、所提供专业设计图纸、专业设计文件均已签字和会签。6、施工图与施工招标图不得产生差异。7、需审图的施工图,需配合审图单位意见修改,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审图通过。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和划分参照《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和《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3工作质量控制情况35违背上述要求扣5分/次。18、未落实乙方责任中7.2.7条-7.2.11的,扣10分/次;部分未落实或落实不利的,扣5分/次;9、因设计原因,发生建安费预算(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其提供的施工图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或经财务监理审核后的实际工程结算价格)超概算建安费批复金额的,超批复概算5%(含)以内,扣5分,预算超批复概算5%-10%(含),扣10分,预算超批复概算10%以上的,扣20分。10、因设计失误(甲方主动提出除外),发生项目规模重大调整/技术标准重大调整/工程变更造价增减净值超过100万(含)的变更,每次扣20分。11、施工图设计未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执行,扣20分/项目(不受本子项总分限制)。12、由于设计单位原因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10分/次。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0分/次(不受本子项总分限制)最终以主管部门的通报结果为准。4工作进度控制情况15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进度滞后,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会议纪要执行(包括项目评审时间超过30天及以上),扣1.5分/天。5资料归档情况5档案资料不全或移交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会议纪要执行,扣1分/天。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预防养护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