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2025)



一、采购人名称: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71101000022294152
五、合同编号:11N45813900420255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详见附件

1.00
1885.08
1885.0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
联系人:胡西旦·艾海提
联系电话:15199812365
传真:/
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路1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3900420255601).pdf

合同编号:11N45813900420255601采购单位(甲方):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鲁木齐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品牌:1次1885.081885.08合同总价(元)1885.08合同总价(大写)壹仟捌佰捌拾伍元捌分二、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检测费用1885.08元,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伍元零捌分。三、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雷电灾害防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喀应急)发〔2019〕19号文件和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喀安委办)发〔2021〕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为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工作内容及时间1、检测内容:麦盖提县第一幼儿园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2、检测时间:202年月日至202年月日二、工作要求及标准检测严格按照国家《防雷减灾办法》、《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通过检测对所检测的设施出具检测技术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避雷装置或接地设施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甲方落实整改后由乙方进行复检。1/3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现场检测时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违反规定行为有权做出处罚,甲方在生产装置生产不稳定时有权停止乙方现场检测。2、甲方为乙方检测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派专人协助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现场进行检测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定。2、乙方按照规范对甲方所属避雷装置进行实地检测,乙方在检测完结后,在收到甲方检测费后15日内将检测报告书交付甲方。3、乙方在检测时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切实保证自身人员安全。4、乙方到现场进行检测的人员食宿费等自理。四、履行期限和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含税):1885.08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捌佰捌拾伍元零捌分)。2、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6%)。六、不可抗力1、乙方因下雨、雷电等不可抗力的自然条件时,可及时通知甲方适当延长检测时间,在具备检测条件后需及时完成检测工作。(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七、违约责任及处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调整,本合同相应变更。九、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所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4、乙方应对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因账户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雷设施安全检测中心喀什分部2/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文化路189号地区气象局院物业楼电话:电话:188099820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6505017460860000226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