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雪剂 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采购合同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
一、合同编号:11NMB018782120257601
二、合同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融雪剂采购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4号-1-JLZHZB202510147
四、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融雪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莆田路333号
联系方式:18143056769
供应商(乙方):北京康华嘉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4层433(门牌号)
联系方式:153652735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 数量:1000.00 单价(元):18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18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运送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北京康华_经开区2025-2026年度融雪剂采购合.pdf
北京康华_经开区2025-2026年度融雪剂采购合.pdf
经开区2025-2026年度融雪剂采购合同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经开区莆田路333号负责人:孟刚电话:89912706乙方:北京康华嘉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4层433(门牌号)负责人:李大卫电话:18844563333甲方采购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编号为[2025]-00044号-1。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吨)单价(元)金额(元)1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1000189018900002.合同价格(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元整,(小写)¥1890000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供货周期: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求供货,即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起,10日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为准。3.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除甲方提出自行安排运输外),运费、保险费及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责。4.付款方式4.1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据发票后结款。4.2乙方在结算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4.3支付方式:转帐。4.4收款信息:开户名:北京康华嘉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00MA3UKGDX52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三环支行账号:1109538037101015.质量保证金5.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第1页共5页5.2质保金为实际供货总价款的5%,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后给予支付。6.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1本合同书;6.2中标通知书;6.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6.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6.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6.6政府招标验收报告单;6.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7.技术规范7.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7.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7.3符合国家标准的含无机融雪剂,融雪剂冰点要低于-20℃,建议组分配比中有效成份氯化钙和氯化镁之和比例不低于20%、氯化钠比例不高于30%,缓蚀剂3-5%。具体配比要根据长春气温低、生产工艺等特点进行相应调整,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2017)的参数标准要求。1088.专利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双方职责9.1甲方职责9.1.1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向乙方提出所需货物的数量、溶兑比例。9.1.2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9.2乙方职责9.2.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需求的合格的产品,按照使用标准兑成相应比例。9.2.2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标准。9.2.3提供甲方所需的储存设施,满足甲方需求,并在装车时提供足够的出口满足甲方快速装车运输的要求。10.技术资料10.1.乙方应在交货后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套合同项下有关货物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图等(除特殊条款规定外)。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第2页共5页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甲方。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如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方有权到相关质检部门做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检测结果认为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影响,均由乙方进行全额赔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2.检验12.1.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提供方便。13.不可抗拒力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拒力的事故,致使履行合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延期交货14.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责任和赔偿乙方未按时提交货物、提交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仍不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5.1.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为迟交货物或服务合同价款的10-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5.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自己按检验标准进行的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第3页共5页15.3.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5.4.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和退还甲方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降低货物价格。双方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数额协商决定。(3)更换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更换或修补件的质量保证期。15.5.如果甲方在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在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未采取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付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16.合同终止16.1.乙方在违约的情况下,即(1)未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2)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6.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可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超出合同规定的费用负责,对未终止的合同应继续执行。16.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7.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8.争议解决18.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8.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3.裁决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转让和分包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通知20.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第4页共5页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21.适用法律21.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的修改与补充22.1.如需修改合同任何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24.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开始生效。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64444453)签订日期:年11月13日签订日期:20年11月13日第5页共5页经开区2025-2026年度融雪剂采购合同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经开区莆田路333号负责人:孟刚电话:89912706乙方:北京康华嘉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4层433(门牌号)负责人:李大卫电话:18844563333甲方采购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编号为[2025]-00044号-1。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吨)单价(元)金额(元)1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1000189018900002.合同价格(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元整,(小写)¥1890000元。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供货周期: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求供货,即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起,10日内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为准。3.3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安排运输(除甲方提出自行安排运输外),运费、保险费及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责。4.付款方式4.1乙方按甲方实际需求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据发票后结款。4.2乙方在结算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4.3支付方式:转帐。4.4收款信息:开户名:北京康华嘉诚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700MA3UKGDX52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东三环支行账号:1109538037101015.质量保证金5.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第1页共5页5.2质保金为实际供货总价款的5%,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发票后给予支付。6.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1本合同书;6.2中标通知书;6.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6.4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6.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6.6政府招标验收报告单;6.7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7.技术规范7.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中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7.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7.3符合国家标准的含无机融雪剂,融雪剂冰点要低于-20℃,建议组分配比中有效成份氯化钙和氯化镁之和比例不低于20%、氯化钠比例不高于30%,缓蚀剂3-5%。具体配比要根据长春气温低、生产工艺等特点进行相应调整,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融雪剂》(GB/T23851-2017)的参数标准要求。1088.专利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双方职责9.1甲方职责9.1.1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向乙方提出所需货物的数量、溶兑比例。9.1.2甲方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9.2乙方职责9.2.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需求的合格的产品,按照使用标准兑成相应比例。9.2.2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标准。9.2.3提供甲方所需的储存设施,满足甲方需求,并在装车时提供足够的出口满足甲方快速装车运输的要求。10.技术资料10.1.乙方应在交货后向甲方提供至少一套合同项下有关货物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图等(除特殊条款规定外)。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第2页共5页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甲方。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如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方有权到相关质检部门做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检测结果认为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影响,均由乙方进行全额赔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2.检验12.1.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提供方便。13.不可抗拒力13.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拒力的事故,致使履行合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延期交货14.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违约责任和赔偿乙方未按时提交货物、提交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经催告仍不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5.1.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为迟交货物或服务合同价款的10-30%,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5.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自己按检验标准进行的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第3页共5页15.3.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15.4.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和退还甲方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2)降低货物价格。双方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数额协商决定。(3)更换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更换或修补件的质量保证期。15.5.如果甲方在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在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乙方未采取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预付款或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16.合同终止16.1.乙方在违约的情况下,即(1)未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2)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此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6.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可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超出合同规定的费用负责,对未终止的合同应继续执行。16.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7.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8.争议解决18.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8.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3.裁决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转让和分包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通知20.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第4页共5页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21.适用法律21.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的修改与补充22.1.如需修改合同任何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24.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开始生效。甲方: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64444453)签订日期:年11月13日签订日期:20年11月13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雪剂 液体非氯环保型融雪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