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灯具招标公告(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970)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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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2 11:39信息来源:省本级省本级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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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二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北起正定新区,南至栾城,全长60.4km,共设车站36座。2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2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初开工建设,于2020年6月底建成通车试运营。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南位、塔谈南、塔谈、新石家庄、东三教、东岗头、新世隆、大戏院等9座车站的照明灯具和备品备件(包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 质保期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
3.3.2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
(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LED灯具供货业绩;
(2)投标人所投品牌LED灯具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
3.3.3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
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1)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可同时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灯具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1个标段。评标顺序为:依次评审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若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还将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2至2019-06-18,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7-10 09:0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李晓飞、李秀锋

联系人:
阎子立、赵露伟、王越

电话:

0311-66520677

电话:
0311-83086977

传真:



传真:
0311-830869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50331905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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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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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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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灯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