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2015)
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莲花河滨水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内西街18-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北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265455投资额:约人民币10000万元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当遵从以下要求和规定: (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质、人员、技术、设备、修复场所;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61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中确定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610 联系人:李北辰 联系方式:68265455 传真:(010)68265545 备注:请前来报名的投标单位携带: 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3年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1个(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注: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8、 以上资料原件当场检验,复印件留存,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近三年是指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1日,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已完工的投资额7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