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垦利县人民医院2015)
垦利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垦利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品目采购人垦利县人民医院行政区域东营市公告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4: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开标地点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人垦利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垦利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垦利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00-18:00。三、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15时四、招标人名称:垦利县人民医院招标人地址:垦利县新兴路99号招标人联系电话:0546-2566051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054660022六、项目编号:KLZCGK2015-36#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为两个分包:A包:进口全身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骨科C臂X射线机1台,预算资金150万元;B包:进口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肝病治疗仪1台,预算资金50万元;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分包,且可同时成交两个分包,但不得对一个分包分解后响应。八、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6.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信材料: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3.所报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2015年7月20日15时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5年 7月20日15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十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0546-8085536 13054660022地 址: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