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招标公告(嵊州市公安局2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公安局就嵊州市村级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SZC2016- 1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嵊州市村级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10000个村级监控点
套
1
4500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设计能力; 2. 具有运行和维护能力的网络运营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须由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才能报名参加,上级总公司授权仅限一家单位); 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经相关部门处理过的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犯罪纪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3-09至2016-03-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3-29 09:30
七.投标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八.开标时间:2016-03-29 09:30
九.开标地址: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45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银行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4.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须由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书,上级授权仅限一家单位参加。
4.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时缴纳人民币450000元,须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0934001115527200020;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以保证金到帐户为准),并开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的保证金收据。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须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 网进行登记注册。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5-83135265
传真:0575-83135265
地址:嵊州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倪女士、潘女士
联系电话:0575-83360392
传真:0575-83360392
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331032
传真:0575-83331032
地址: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附件信息:
2016-15村级平安视频监控及维护文件ding.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