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器招标公告(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

招标公告(编号:诸广和2017-1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乐器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乐器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5.8万元。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要求;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自2017年9月28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3、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17年11月28日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10:3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接根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7757506385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高湖路39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招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58166756 传真:0575-88795509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东旺路208号奇爱联合大厦11楼 诸暨市文化艺术中心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附件信息:文化艺术中心乐器项目招标文件.doc230.7K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乐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