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招标公告(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2018)



平山县古月镇沙沟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8-05-22 17:57信息来源:平山县平山县 阅读次数: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古月镇沙沟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招标核【2018】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山县古月镇沙沟村二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2建设地点:平山县古月镇沙沟村
2.3建设规模:拟整治土地面积20.513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5.7259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   
期:180日历天
2.8合同估算价:330.27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局出具的被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法定代表人来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已经进行资格确认的可按相关要求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09:00
,地点为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
地址:平山县平光大街南侧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311-82911630
代理单位: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联系人:韩龙龙 
白晓晗
联系电话:0311-68072531
邮箱:hebeiboao@qq.com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