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400010410047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文件 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6〕1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采购及安装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拟采购电梯16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40000元人民币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一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包含电梯16台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2.4.工期要求: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图纸确认并接买方通知后60日历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安装地点,到货后 45 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任务并经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办妥《电梯使用证》并移交买方(具体发货进度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所投品牌货物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为乘客电梯,乘客电梯型式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速度参数须满足《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标明的速度要求);

3.3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

3.4.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并满足验收要求;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为丁级未整改单位处理意见的通知》(闽质监特[2011]530号)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

3.5.代理商(供货商)参加投标须具备有效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即一个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投标人非投标电梯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6.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主办人。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未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000元 。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3504000104100470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4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网络报名回执单,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www.ptggzy.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营运中心5号楼19层;

电话:0591-86168190;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纪凯菲、叶敏;   

电话: 0591-87271269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附属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0591-231573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