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粪车招标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201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05日 11: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05日 08:30至2019年12月12日 16:30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雪
项目联系电话
15044022693
采购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101省道与中山大街交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呈楠 电 话:043184591534-8459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雪 电话:15044022693
附件:
附件1
12.25二次公告.docx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LYC-2019-09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雪
项目联系电话:150440226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101省道与中山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呈楠 电 话:043184591534-84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齐雪 电话:1504402269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8:30至2019年12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吸粪车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LYC-2019-0911;
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期及质保期: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付款方式
供货期
质保期
1
吸粪车
1
125,000.00
验收合格后付95%,余5%为质保金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一年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3.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14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山镇101省道与中山大街交汇
联系人:王呈楠
电 话:043184591534-845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联系人:齐雪
电话:15044022693
2019年12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吸粪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