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房产转让招标公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0)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20号艾博科电大厦综合楼6层6011房产转让(行政事业资产)
项目编号
09FC201907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0/3/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0/3/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20号艾博科电大厦综合楼6层6011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82.47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办公
房屋结构
以实地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6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以实地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南
租赁情况
无
装修情况
无
抵押情况
无
配备电梯
是
欠费情况
以实际情况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地处商业繁华地段。
其它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有房产证,涉及的房屋面积以房产证(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31634号)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705000
评估基准日
2019/7/31
评估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
转让底价(元)
705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150000MB0W34576U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20号艾博科电大厦综合楼6层6011室(总层数为14层),标的建筑面积为82.47㎡,规划用途为办公,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2、本次转让标的有房产证,涉及的房屋面积以房产证(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5131634号)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 3、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标的联系人:李先生18748162089。 4、本次转让标的产权登记所有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目前该标的房产统一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涉及权属变更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产权所有人(两家单位以下统称为“转让方”)共同协助受让方办理。5、标的房产成交后,如产权所有人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则房产相关信息以变更后的权属证书为准。6、价格认定意见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7、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8、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实物受让申请书所列标准执行。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竞价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转让方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 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4、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其中涉及转让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受让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转让指定账户),交付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本次房产转让,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不动产权属变更等事宜,转让方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标的联系人:李先生1874816208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3/17 至 2020/3/30
报名手续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现场勘验表 艾博.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21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直接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03月17日10:00至2020年03月31日09:2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3.000000%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田慧颖:18586095916
技术支持
李丽云: 18586095927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转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