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后新增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



灵寿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后新增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0-06-15 16:12:27信息来源:灵寿县灵寿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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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LSX-190911-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及灵寿县财政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后新增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硬化约18725平方米,污水管道400米。
工期:20日历天。实施地点:尹凡同、张凡同、朱食、张家庄、南阳沟、小韩楼等村; 最高限价:235.2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灵寿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后新增项目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是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1.4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0311-66850007。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16 09:00:00
 至 
2020-06-22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康主任

联系人:
赵垚鑫

电话:
0311-82518909

电话:
18132430302

传真:
-

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lsxnccsgm@163.com

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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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后新增项目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