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2020)



响水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07-07 17:51招标项目编号:E3209000314003701001

响水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GXS202007078931146332
1、招标条件
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实施的响水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盐农建[2020]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上级财政补助,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响水县陈港镇、南河镇、小尖镇、张集社区、响水镇、大有镇、双港镇、黄圩镇、六套中心社区、七套中心社区、老舍中心社区等相关镇区
2.2、工程内容和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灌溉和排水工程及田间道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825万元。
2.3、计划工期: 20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初,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2月底前。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包括响水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及响水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本项目共计划分为十一个标段,各标段施工内容如下:
一标段:张集社区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建泵站1座、新建防渗渠19.01公里、渠系建筑物351座(含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机耕路10.96公里。工程造价约628万元。
二标段:陈港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13座、河道疏浚5万方、防渗渠50.23公里(其中维修防渗渠16.82公里,新建防渗渠33.41公里)、渠系建筑物1135座(含渡槽、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机耕路16.28公里。工程造价约1604万元。
三标段:南河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11座、河道疏浚4万方、防渗渠38.78公里、渠系建筑物735座(含新(折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机耕路17.85公里。工程造价约1565万元。
四标段:小尖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站1座、河道疏浚6.48万方、防渗渠36.03公里、渠系建筑物1738座(含渡槽、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机耕路7.98公里。工程造价约1049万元。
五标段:响水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11座、河道疏浚5.39万方、防渗渠25.53公里、渠系建筑物1196座(含新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2000亩、机耕路14.14公里。工程造价约1659万元。
六标段:大有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6座、河道疏浚4.4万方、防渗渠14.08公里、渠系建筑物1092座(含拆水闸、新(拆)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900亩、机耕路12.78公里。工程造价约1336万元。
七标段:双港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17座、防渗渠42公里、渠系建筑物1313座(新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1800亩、机耕路8.22公里。工程造价约1654万元。
八标段:黄圩镇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4座、河道疏浚4.5万方、防渗渠10.77公里、渠系建筑物880座(新(拆)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1000亩、机耕路9.65公里。工程造价约859万元。
九标段:六套中心社区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4座、河道疏浚5.48万方、防渗渠12.04公里、渠系建筑物528座(新建渡槽、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机耕路4.73公里。工程造价约594万元。
十标段:七套中心社区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5座、防渗渠17.08公里、渠系建筑物1118座(新建渡槽、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800亩、机耕路4.73公里。工程造价约817万元。
十一标段:老舍中心社区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拆)建泵站4座、防渗渠3.38公里、渠系建筑物389座(新建农桥、涵洞、过渠便桥、农门及放水口)、管灌800亩、机耕路5.035公里。工程造价约520万元。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原件,同时须符合苏水基[2016]17文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2信誉要求:
3.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4.2.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3.4.2.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2.4、江苏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及《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网上彩色打印件,同时提供江苏省住建厅网上核验状态的截图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若有虚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2.5、根据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照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要求,对于水利水电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企业拒绝投标。
3.4.3其他要求:
3.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4.5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4.6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7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即投标代表)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月—2020年6月或2019年12月-2020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不全、或期限不满足规定的,均不予承认。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须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地形情况与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考虑进场道路给施工、运输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施工场地、地方矛盾、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电供应、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或分管负责人须签署“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签署,作无效标书处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5.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以此类推。在前标段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5.4、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投标(开标)地点
5.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时30分。
5.4.2.投标和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6、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30万元,三标段:30万元,四标段:20万元,五标段:30万元,六标段:25万元,七标段:30万元,八标段:15万元,九标段:10万元,十标段:15万元,十一标段:10万元。投标人按所投标段,缴纳对应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当投标人所投标段其投标保证金累计金额达80万及以上时,则投标人无论投多少标段,只须缴纳80万元投标保证金即可。
7.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以现金方式缴纳或以保函形式缴纳,以保函形式缴纳的,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结束后15日内)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工程付款:工程总体进度达35%以上时,可以申请第一次付款,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及业主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价款的90%;工程总体进度达70%以上时,且泵站全部完成,具备打水条件,可以申请第二次付款,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及业主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价款的90%;工程完工,审计完成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3%作为质保金,2%作为农民工保证金)。即县级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10、其他说明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0.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手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接收标书。投标文件递交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开,不在开标现场停留,评标结果以公示为准。严禁代交投标文件,如发现视为串通投标。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10.2、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我中心目前开辟专用投标通道(院内南门楼梯处上楼),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10.3、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10.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登记),苏康码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厅。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10.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联系事项
招标人:响水县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卫纯                          联系人:王志东             
电话:13901414151                    电话:13851092607
                                                 2020年7月7日
 文件正文PDF附件: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