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1)



2021-2022年度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勘察年度入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入围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城建公司项目推进进度,提高效率,拟进行2021-2022年度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建设工程勘察年度入围,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公司所承担的基础建设投资项目(道路、桥梁、建筑等)勘察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勘察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浙江省外勘察企业必须提供进浙勘察备案证;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 月 25 日 至2021年 2 月4 日17 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递交时间:2021年2 月5 日13:30时至14:00时,递交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杭海新区政务中心六楼(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查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0573-                    传    真:0573-87297016

附件:
资格评审符合性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复印件)。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来(2016年1月1日起)应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勘察任务,以勘察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4

进浙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勘察企业必须提供进浙勘察备案证(提供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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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勘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