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送达招标公告(扬中市人民法院2021)



扬中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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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中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供应商应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获取协商文件,并于 2021年2月 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ZCFS-(2021)单字第0010号
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预算金额:   约110万元   

 序号

服务类型

单价预算

报价描述

1

综合送达

120元/案件

每件案件送达费报价

2

邮寄送达

镇江市区内18元/邮件
省内其他城市20元/邮件
省外30元/邮件

每件邮件送达费报价

3

直接送达

白天150元/四小时,夜间250元/四小时

根据法院要求配合上门送达,送达范围仅限镇江全市范围,不含异地,每四小时外出服务报价

4

公告送达

12元/每次上门

每次上门送达费报价

5

卷宗移送

80元/箱(含来回)

专用卷宗箱,镇江市八个法院(镇江中院和区县法院)卷宗移送,每箱卷宗移送费报价

6

执行电子送达

50元/案

每件执行类案件送达费报价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扬中市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要求,扬中市人民法院计划全面开展送达事务集约化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公司《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文件要求,鉴于中国邮政速递在法院送达工作中的特殊性和独占性,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并确定送达服务单价。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润大道201号1幢
三、获取协商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 2月1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2:00 至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如邮箱报名同时请电话确认报名。
联系人:邱霞      联系电话:0511-88324104,17715985912
需下列相关资料带到报名现场或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磋商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1.本磋商文件报名费500元,应登记领取 ;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协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协商会议。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2月2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协商内容
(1)对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       (2)项目服务承诺;
(3)价格;                       (4)其他相关承诺事项。
2、协商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协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包括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5)服务方案及工作要求承诺等;
(6)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三);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四)
(7)按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的其他文件。
3、本项目免缴协商保证金
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协商的相关费用 。不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等(具体表述详见招标文件)。
七、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事先填写《开标承诺书》(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并带至开标现场(一式一份,无需装订至投标响应文件)。
2、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事先使用“江苏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在线申请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中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扬中市新扬南路88号          
联系方式:     张科长     18952986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239号802室        
联系方式:     0511-88324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   霞                    
电     话: 17715985912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约送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