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设工程 静动载试验检测 桥梁招标公告(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2021)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文华北路北延线(海八路~广佛新干线)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桥梁静动载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文华北路北延线(海八路~广佛新干线)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南起于海八路南侧,北讫于广佛新干线,沿线分别跨越海八路、佛山水道、规划海景大道,与奇槎路相交,北延下穿广茂铁路及在建的贵广高铁后跨广佛高速公路,终点跨越广佛新干线后终点与竹基南路接顺。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段路基宽39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60Km/h,路线全长约3.9Km。根据路线的走向与现状水道、河涌、铁路、地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叉情况,共设置1座特大桥(沥桂大桥,分别跨越海八路、佛山水道、规划海景大道,全长974.5m);1座大型立交(大沥城南立交,主线分别跨越广佛高速、广佛新干线,全长875.5m;4条定向匝道)6座跨河涌桥,6座匝道桥,1条隧道,3座箱涵,1座盖板涵,1座圆管涵,2座天桥。
2.3服务周期: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座桥梁的检测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供检测报告。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进展等原因,导致检测单位服务期限超过前述计划服务期的,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不予变更,检测单位不得向委托人另行主张除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项目服务内容:对佛山市南海区文华北路北延线(海八路~广佛新干线)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桥梁进行静动载检测及外观检查,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本项目检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1,685,106.00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
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检测规范、标准或规程以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纸等开展检测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桥梁工程检测)。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须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企业类型:城市道路检测机构,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人员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4.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检测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书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4.3试验检测工程师要求:至少2名,其具有:
(1)具有建筑工程检测或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核发的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试验检测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
4.5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1项桥梁的动静载试验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中选)通知书(如有)、检测服务合同,如提供的合同未能反映要求的内容的,可另再提供业主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2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3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3月3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3月3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301开标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其他角色类型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0.4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承接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的本标段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廖小燕、莫劲松
联 系 人:孔繁聪、李宝欣
电 话:0757-86284841
电 话:0757-86300783、8631282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21年2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 静动载试验检测 桥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