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检验检测服务 临时设施租赁服务招标公告(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2021)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北特检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荆门)检验检测服务、临时设施租赁服务(包1:检验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8 18:29|发布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3-11|项目监管地:省直辖|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特检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荆门)检验检测服务、临时设施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0090号 3、项目名称:湖北特检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荆门)检验检测服务、临时设施租赁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包1:桩基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服务;包2:临时用电租用、临时办公设施租用。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应含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室内环境、主体结构检测等),同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提供防雷检测服务供应商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打印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3、方式: 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携带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地点:荆门市掇刀区荆和大道以西、阳光五路以北。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3.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   址:武昌区徐东大街352号 联系方式:027867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允明 电   话:027826550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基地检验检测服务 临时设施租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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