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用装备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2021)

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2021-03-01

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B(2021)Z–040
三、采 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四、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预算:17万元
七、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第十四师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用装备采购(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质保期:1年
八、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九、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拟供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采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谈判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购买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节假日除外),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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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用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