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招标公告(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
蒋百里纪念馆工程
招标公告
蒋百里纪念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百里纪念馆工程,以2102-330481-04-01-584308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东山西南麓,光明路南侧;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995.99m2,其中1#楼建筑面积约2562.23m2(含地下设备用房198m2),2#楼建筑面积约433.76m2;
2.3预算价:约1306万元;
2.4定额工期:346日历天;
2.5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蒋百里纪念馆工程,主要内容建筑、安装(含电梯)及部分室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争创海宁标化工地;
2.8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18)10号)文件规定,类别按(建筑工程A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24日上午09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4.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定;
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入诚信考核。
4.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人民路149-2号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1206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7652277电 话:0573-87239122
传 真:02573-80771617 传 真:0573-87239122
2021年03 月04日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如资质证书中不能体现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也须提供任命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造价8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及厂房除外),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项目经理,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7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 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造价8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住宅工程及厂房除外),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中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盖章)。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8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9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提供投标单位建造师(以项目经理资格)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0
流动资金
具有50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须提供企业自己开出的财务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1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2
信用中国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14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证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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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纪念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