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排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2021)
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4 17:21|发布单位: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3-26|项目监管地:江岸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L1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1197-0233 3、项目名称: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8(万元) 6、最高限价:387.28888(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职称证、承诺书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劳务合同、职称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及查询密码等有效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4)磋商文件现场领取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领取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邮箱q15997945504@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分散采购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系方式:027-8538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15997945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王工 电 话:15997945504
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4 17:21|发布单位: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3-26|项目监管地:江岸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L1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1197-0233 3、项目名称: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8(万元) 6、最高限价:387.28888(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属出江泵站自排闸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职称证、承诺书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劳务合同、职称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及查询密码等有效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4)磋商文件现场领取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领取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邮箱q15997945504@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分散采购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系方式:027-8538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15997945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王工 电 话:159979455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改造 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