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具销售招标公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2021)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二次)其他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211IK0210710-01K

项目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其他
发布方式:
公开

项目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商务合作,预计合作金额约160万元。

公告名称: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二次)其他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
2021-03-19 08:30

公告信息: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

公告附件: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doc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211IK0210710/01-01K

报价方式:
单价报价
预算价(元):
16000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满足开启家数:
3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交货期(天):
730
交货期说明:
2021-2023年度燃气具销售项目

招标/采购范围:

响应人代理销售的品牌制造商应成立不少于15年、年销售燃气具台数不少于100万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条件:

2.1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响应人代理销售的品牌制造商应成立不少于15年、年销售燃气具台数不少于100万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响应人须是燃气具原厂家授权的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代理商,并提供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03-19 08:3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3-23 17:30

质疑截止时间:
2021-03-19 08:3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1-03-23 17: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1-03-24 09:30
开标时间:
2021-03-24 09:30

文件获取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8号燃气大厦15楼

联系人:
方玲敏
联系电话:
133079573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具销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