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装修工程招标公告(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缺少]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7483001
项目名称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标段编号
APK210113-01SG
标段名称
装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4月1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PK210113-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装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汤泉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49401.52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49401.5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2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44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备注: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nbsp&nbsp&nbsp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2日14时6分到 2021年4月12日14时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8.9、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手册;(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9)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8.12、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8.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浦路127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崔梦楠
电 话:025-58181399
电 话:025-587606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0479782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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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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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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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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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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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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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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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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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PK210113-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装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汤泉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49401.52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49401.5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2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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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44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备注: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nbsp&nbsp&nbsp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2日14时6分到 2021年4月12日14时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8.9、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手册;(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9)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8.12、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8.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浦路127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崔梦楠
电 话:025-58181399
电 话:025-587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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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缺少]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7483001
项目名称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标段编号
APK210113-01SG
标段名称
装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4月1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PK210113-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装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汤泉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49401.52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49401.5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2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44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备注: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nbsp&nbsp&nbsp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2日14时6分到 2021年4月12日14时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8.9、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手册;(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9)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8.12、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8.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浦路127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崔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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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PK210113-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0]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装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汤泉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8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高华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为:49401.52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49401.52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2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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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44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类室内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直接发包备案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的信息为准】。备注: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nbsp&nbsp&nbsp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6分。8、业绩分&nbsp&nbsp&nbsp业绩:0分。9、其他评分因素&nbsp&nbsp&nbsp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2日14时6分到 2021年4月12日14时6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8.7、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8.9、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8.11、投标申请人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编辑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信用手册;(5)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9)投标人必须将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②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以上①②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编辑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8.12、该项目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或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提交异议或投诉。8.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浦路127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崔梦楠
电 话:025-58181399
电 话:025-5876061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80479782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8151332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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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适用房 装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