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招标公告(贵阳市卫生健康局2021)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确定“贵阳市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的宣传需求,贵阳市卫生健康局拟组织开展“贵阳市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策划服务单位。现就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贵阳市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执行服务商
三、项目实施时间:4月中旬(时间1天,具体时间待定)
四、采购需求:
1.制定“贵阳市第33个爱国卫生月暨《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方案”活动策划服务方案;
2.集中宣传活动前实施一周线上活动推广、知识问答;
3.集中宣传活动当天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活动需求后附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参加投标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单位具备丰富策划及组织经验的单位。
5.满足本次招标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预算控制:
项目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预算控制值16万元内。
七、竞争性磋商内容:
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要求,依据所提项目执行策划案综合评判,进行磋商(磋商评分细则附后)。
八、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4月9日中午12:00时前,以送达方式、传真方式、邮件方式将确认函送至贵阳市卫健局。确认函需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留下联系方式。报名前务必先与工作人员联系。
九、竞争性磋商时间:
另行通知。
十、在截止时间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或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不纳入本次竞争性磋商范围。
地址:贵阳市卫健局3150办公室(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B座7号楼);
联系人:朱恺、罗天阳;
联系电话:0851-87987191,13312271315;
电子邮箱:swjj_yjc@guiyang.gov.cn(邮件发送后须电话告知)。
附件:采购清单.xlsx采购清单.xls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