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服务招标公告(上海美术馆2021)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21-10199号信息--中华艺术宫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13 16: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中华艺术宫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预算为48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采购预算为475000元人民币,第三包采购预算为15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3.4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响应和承保。3.5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华艺术宫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210412-032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21-10199)
3、预算编号:00-21-107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中华艺术宫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服务,共计3个包,第一包为艺术品综合险,第二包为财产一切险(附加机器损坏险),第三包为公众责任险,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可投标任意包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161号
6、交付日期:第一包为2021年9月1日00:00起至2022年8月31日24:00止;第二包为2021年7月1日00:00起至2022年6月30日24:00止;第三包为2021年4月29日00:00起至2022年4月28日24:00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05000.00元(国库资金:1105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10、最高限价:本项目第一包最高限价为48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最高限价为475000元人民币,第三包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11、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为2021年9月1日00:00起至2022年8月31日24:00止;第二包为2021年7月1日00:00起至2022年6月30日24:00止;第三包为2021年4月29日00:00起至2022年4月28日24:00止。
12、项目联系人:何晓燕 吕昌
13、电话:13817051950 021-3596810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4-1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4-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4-23 16: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年04月25日(星期日)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2、磋商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美术馆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南路161号
地址:
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200126
邮编:
200082
联系人:
何晓燕
联系人:
吕昌
电话:
13817051950
电话:
021-35968101
传真:
20202010
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艺术品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