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 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2021)
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19)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路西延段北侧,环城河西侧;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包括业务技术用房16000平方米,辅助用房4000平方米(包括食堂、宿舍、门卫等),地下车库面积8000平方米(包括人防设施面积8000平方米)。2.1.3 合同估算价:850.0万元2.1.4 工期要求: 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2.1.5 其他:2.2 招标范围:张家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工程: 沥青路面8715.21平方米、塑胶面层1351.57平方米、块料铺贴1565平方米、绿化7674平方米、排水沟208米、D200~800排水管道2900米及配套平侧石窨井化粪池、交通安全设施、夜景照明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 2018年 4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4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金额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5.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04月26日17时00分;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7日9时30分。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8号1706室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邮 编:邮 编:215600联 系 人:陆文彬联 系 人:朱小燕电 话:13372133003电 话:13862265174传 真:传 真:0512-5811611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2021年0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房 工程 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