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零星修缮招标公告(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2021)


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2021年度中心零星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心零星修缮项目品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采购单位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2:1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00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预算金额¥49.6246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袁博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08333采购单位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戴工:0591-88235856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博 :0591-88308333

项目概况 2021年度中心零星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G-2021019 项目名称:2021年度中心零星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49.624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24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及服务要求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2021年度中心零星修缮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年 496246 4900   备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最终合同金额以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控制价按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为准。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至 2021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①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⑤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提供的查询结果”),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所未提供查询结果或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其他事宜:招标代理人: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邮  编:350003电  话:0591-88308333传  真:0591-88308333联系人: 袁博电子信箱:fjjszbdl@163.com  购买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05617698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88430009555555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台江支行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地址: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联系方式:戴工:0591-88235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联系方式:袁博 :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 电 话:  0591-883083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