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道路工程招标公告(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2021)
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亲仁路(汾江路-祖庙路)段、莲花路(祖庙路-福贤路)段、人民路(汾江路-福贤路)段、祖庙路(亲仁路-卫国路)段、建新路(祖庙路-福贤路)段、城门头路(汾江路-祖庙路)段、兆祥路(福宁路-市东下路)等7条道路路面进行提升,实施总长度约4.6km。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
道路等级
实施长度
(km)
车道数量
主线设计速度(km/h)
车道宽度
(m)
亲仁路
城市次干路
0.34
双向 4 车道
40
3.5
莲花路
城市支路
0.57
双向 4 车道
40
3.0(现状)
人民路
城市次干路
0.93
双向 4 车道
40
3.25、3.5
祖庙路
(人民路以北段)
城市次干路
0.45
双向 4 车道
40
3.5
祖庙路
(人民路以南段
城市次干路
0.88
双向 4 车道
40
3.5
城门头路
城市次干路
0.19
双向 4 车道
40
3.25、3.5
建新路
城市次干路
0.74
双向 5 车道
40
3.25
兆祥路
城市次干路
0.51
双向 6 车道
40
3.5
2.3 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6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6月 30 日。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工程包括路面病害处理、检查井提升、沥青罩面及标线恢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184,885.6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 年3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复印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可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三)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新办法实施及新旧平台过渡衔接的通知》,新版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2021年2月1日-4月30日为新旧平台过渡期,2021年5月1日期过渡期结束,将全面使用新平台查询各投标人的诚信档案信息,投标人应及时在新平台登记注册诚信档案及补录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供新平台网页打印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新平台注册诚信档案而导致诚信等级不被认定或被拒绝投标或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 本项目以及季华路(岭南大道至忠义路)路面提升工程、文华路(兆祥路至魁奇路)及魁奇路(局部)路面提升工程、佛山市禅城区高速出入口交通环境整治工程、汾江路及周边道路路面提升工程、季华路(佛山一环-莲大路段)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近期将分别组织招标,鉴于上述项目工期紧,必须在2021年7月1日或2021年10月1日前完工,投标人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可同时对上述6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沈工
联 系 人:陈工、黄工
电 话:0757-82212961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对亲仁路(汾江路-祖庙路)段、莲花路(祖庙路-福贤路)段、人民路(汾江路-福贤路)段、祖庙路(亲仁路-卫国路)段、建新路(祖庙路-福贤路)段、城门头路(汾江路-祖庙路)段、兆祥路(福宁路-市东下路)等7条道路路面进行提升,实施总长度约4.6km。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项目
道路等级
实施长度
(km)
车道数量
主线设计速度(km/h)
车道宽度
(m)
亲仁路
城市次干路
0.34
双向 4 车道
40
3.5
莲花路
城市支路
0.57
双向 4 车道
40
3.0(现状)
人民路
城市次干路
0.93
双向 4 车道
40
3.25、3.5
祖庙路
(人民路以北段)
城市次干路
0.45
双向 4 车道
40
3.5
祖庙路
(人民路以南段
城市次干路
0.88
双向 4 车道
40
3.5
城门头路
城市次干路
0.19
双向 4 车道
40
3.25、3.5
建新路
城市次干路
0.74
双向 5 车道
40
3.25
兆祥路
城市次干路
0.51
双向 6 车道
40
3.5
2.3 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6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6月 30 日。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禅城区老城区主要道路提升工程,工程包括路面病害处理、检查井提升、沥青罩面及标线恢复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184,885.62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 年3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复印件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4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可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缴交),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三)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 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新办法实施及新旧平台过渡衔接的通知》,新版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2021年2月1日-4月30日为新旧平台过渡期,2021年5月1日期过渡期结束,将全面使用新平台查询各投标人的诚信档案信息,投标人应及时在新平台登记注册诚信档案及补录企业相关信息并提供新平台网页打印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在新平台注册诚信档案而导致诚信等级不被认定或被拒绝投标或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 本项目以及季华路(岭南大道至忠义路)路面提升工程、文华路(兆祥路至魁奇路)及魁奇路(局部)路面提升工程、佛山市禅城区高速出入口交通环境整治工程、汾江路及周边道路路面提升工程、季华路(佛山一环-莲大路段)道路提升工程的施工近期将分别组织招标,鉴于上述项目工期紧,必须在2021年7月1日或2021年10月1日前完工,投标人如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可同时对上述6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沈工
联 系 人:陈工、黄工
电 话:0757-82212961
电 话:0757-86283490-803/809
传 真:/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