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 垃圾分类招标公告(2021)
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购买计划
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资环〔2021〕1号)和市政府对《关于2021年预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部分宣传经费支出的请示》(昆城管请〔2021〕9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代码A2009),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 预算资金:20万元。从2021年部门预算 “垃圾分类数据分析经费”中安排。
二、 工作内容
数据收集服务在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着重对昆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各区上报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通过对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报送的数据收集、整理和评价(包括第三方考核的方式)完成对昆明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状况的管理,从而更好掌握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的进展状况,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具体服务包括:
1. 管理各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采集人员;
2. 负责管理各区上报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数据;
3. 督导各区级上报情况和结果;
4. 收集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意见反馈;
5. 收集各区的示范片区、投放设施、垃圾产生量等数据;
6. 统计分析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数据;
7. 整理各区上报数据并为分类工作月报提供数据支持。
8. 第三考核的数据填写及评分记录;
9. 综合评分的汇总及各区县排名;
10. 通过接口把昆明市的数据单向同步到住建部卫工作信息报送系统中;
11. 根据市里要求随时调整报送/考核内容。
三、 承接标准
(一)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服务机构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服务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服务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目标要求
数据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要求,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数据收集和管理能力,提升工作和管理效率。在2021年6月底实现各区上报数据的自动归档、分析处理和展示,实现对各区数据上报工作的督导管理,打通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问题、意见反馈通道,并完成与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报送系统实现对接,实现第三考核的数据填写及评分记录,综合评分的汇总及各区县排名。
五、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垃圾分类数据分析项目》所需经费20万元,拟由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七、 联系人及电话
田仕兰 631054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分析 垃圾分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