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


尚德华园人才公寓装饰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时间:2021-05-24 来源:】【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CRJT-2021-SDHYRCGYZSGC-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德华园人才公寓装饰工程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尚德华园人才公寓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德华园人才公寓装饰工程。
2.2项目概况: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5栋1单元,2单元,3单元及4单元一楼装饰工程,53栋1-6单元装饰工程。
2.3招标范围:尚德华园人才公寓55栋1单元,2单元,3单元及4单元一楼装饰工程,53栋1-6单元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尚德华园人才公寓。
2.6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20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17891562元(含暂列金6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PDF格式)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报名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1565077399@qq.com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6)“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记录网站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鲜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6.1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荣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519990704
邮箱:1565077399@qq.com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饰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