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招标公告(衡水市园林中心2021)



衡水市园林中心2021年肥料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前置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比选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项目概况与技术参数要求
2.1 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2021年肥料采购。
2.2 主要品种参见采购清单。
2.3 质量要求:生物菌肥须提供农业农村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合肥、尿素、磷酸二氢钾提供国家标准证,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2.4执行标准:国家标准。
2.5 供货时间:每次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不超过268000元,全年各品种单价不变,在合同总额内,各品种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3.比选资格和报价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3比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比选现场查询为准。比选现场采购人将对其进行网上查询,如存在违规信用记录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报价:按照报价单内容报优惠率(所报优惠率不得高于100%)。报价含货物、运输费、装卸货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
4.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8日上午9点
4.2 疫情防控期间不参加现场比选,比选文件直接邮寄或送至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205房间,联系电话:0318-2196956 18931835123。
4.3 逾期邮寄或者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4 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必须提供);
(4)报价单(见附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5)质检报告:生物菌肥须提供农业农村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合肥、尿素、磷酸二氢钾提供国家标准证,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压缝公章(确保密封完好,如有破损做废标处理)后,直接邮寄或送达至我单位。
5.比选单位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如未注明,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的,将视为无效处理。
6.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禁止其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
7.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10点30分在园林中心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优惠率最低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8.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金青娥 18931836697
肥料比选报价单0.docx肥料比选报价单0.doc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肥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