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设施维护服务招标公告(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1:2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3:30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院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预算金额¥298.3415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丹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乾 18643125678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丹 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项目概况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1-0509 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8.34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3.采购内容、预算、服务期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 1包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1 2,983,415.00 合同签订生效后维护期即生效,服务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维护期即生效,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院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净月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2.招标项目编号:JLFL2021-05093.采购内容、预算、服务期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 1包 2021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1 2,983,415.00 合同签订生效后维护期即生效,服务期1年。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4 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7、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四、招标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4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2.发售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2 日 下午13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区管委会院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联系人:赵乾电  话:1864312567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联 系 人:于丹电    话: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181430981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53237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赵乾 18643125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于丹 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设施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