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灯光改造招标公告(龙港市社会事业局2021)
项目概况 2021年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CG2021211 项目名称:2021年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9182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18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中标人在2021年8月25前完成交货并安装竣工,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验收。(如甲方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其他事项: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地 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回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9911851 质疑联系人:尤育隆 质疑联系方式:1395877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彩虹大厦B栋6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50113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197983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发出--2021年中小学教室灯光(LED)改造项目.doc576.1K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doc46K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室灯光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