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 土地评估招标公告(2021)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遴选公告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以下4个项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作范围1. 蕲春县2010年度第九批次8号地块。位于狮子镇吴檀塝村,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3亩),土地用途为商业。蕲春县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3000元。2.蕲春县2012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位于赤东镇邓元村,批准面积11423平方米(17.13亩),因道路及居民建房占用实际供地面积待定。土地用途为商住。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补缴土地出让金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10000 元。3. 蕲春县2020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位于管窑镇岚头矶居委会,占地面积756.95平方米(1.14亩),土地用途为商业。评估目的: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3000元。4、赤东镇收储地块(原蕲春三渡展全工业原料有限公司地块)。位于赤东镇范铺村,面积3690.73平方米(5.54亩),土地用途待县规委会研究决定。评估目的: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提供价格依据。该地块评估费支付额度:5000元。二、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土地评估资质。3、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验。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介机构遴选。5、须在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度备案合格。三、遴选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遴选,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四、遴选的时间、地点参加本次遴选的中介机构应在2021年6月4日下午3时30分前到蕲春县东璧大道南侧天禧孵化园A栋3楼交易大厅签到参加遴选,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1、本遴选公告,从2021年6月2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六、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范杰君联系电话:13907254400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6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介机构 土地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