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箱涵工程 道路招标公告(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



(编号:横2021-36)横河镇蒋家路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横河镇蒋家路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箱涵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河镇。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横河镇蒋家路为农村公路,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三座箱涵及箱涵两侧约 10 米范围接坡、河道挡墙等。箱涵分别位于三处接坡道路上,道路接坡 1、3 处各新建箱涵一座,道路接坡 2 处拆除原有小桥,新建箱涵一座。合同估算价约98万元。标段: 1个。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个月。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招标范围:箱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
3.3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附录5。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1年6 月11 日17时。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 18 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横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后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缴纳,不能二个及以上项目共同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21 年 6月 17 日下午17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横2021-36 。
收 款 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横河支行
帐 号:201000096623399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014215)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0574-63921501)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6月 17 日24时前。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三: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担保,且投标保函必须有效,投标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6月 17 日24时前。
6.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四:
银行保函金额1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向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且银行保函必须有效,银行保函出具截止时间2021 年 6月 17 日24时前。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cixi/)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5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单位人员进入交易中心需亮码及佩戴口罩,并遵守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9.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横河镇洋山岗村横江1-26号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288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3906744026 电 话:0574-63976705
传 真:/ 传 真:0574-63976705
附录: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投标人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 7 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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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持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60周岁。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项目总工
1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龄≤60周岁。 2、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安全员
1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年龄≤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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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 箱涵工程 道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