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1)
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981-2021-02097
项目编号:MMHZ-21GX-058
项目名称: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6,200.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96,200.8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96,200.85
3,696,200.8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开标前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或最近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公司成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信用记录: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为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需符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启用新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 号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包括法人证明书);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查询结果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3为原件,1、2、4、5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高州市良种繁育场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联系方式:0668-684051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桂圆东路坡耀村三、五小组农民留用地B地块30号(鲲鹏大厦A)6楼
联系方式:0668662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汉秀
电话:06686623366
茂名市汇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相关附件:
高州市良种繁育场配合杏花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发布稿).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