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 承销商招标公告(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
招标编号:Y330110000000430100100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杭州市余杭区国有企业融资事项主承销商招标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就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二、招标范围和内容:负责招标人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计划不超15亿元,期限不超5年)的债券申报及各中介机构(评级、会所、律所、托管人)协调工作;完成债券的发行与承销,履行债券余额包销义务,完成债券上市持续督导,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及后续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服务期: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已发产品跟踪服务期满止。四、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五、中标单位数量:1家。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2、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下属的区域性分支机构;3、在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时间以债券上市发行时间为准)在全国直接融资市场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累计不少于10个;4、同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只能被一个投标人用于本次投标,如出现同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被不同单位用于本次投标的情况,以先提供报名资料的为准(弄虚作假的除外);5、近三年没有因承销业务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对直接融资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国家发改委、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国家权威机构通报或行政处罚;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且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第2条要求。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喜悦庭4幢20层(华元大厦20楼)2022)。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采用联合体的,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采用联合体的,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加盖相应企业公章;如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写明联系电话、联系邮箱);4、在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时间以债券上市发行时间为准)在全国直接融资市场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不少于10个的证明材料(如相应业绩的wind或ifind网页截图打印件等)加盖相应企业公章(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的相应业绩均予以认可)。5、以分支机构名义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文件原件或扫描打印件(如采用联合体的,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6、采用联合体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附后,按格式要求盖章)。十、只有参加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家东 联系电话:0571-89025858 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骆棋平 联系电话:0571-86320706,13588311941监督人: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叶晓捷 联系电话:0571-89025799杭州余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12日附件信息:债券承销商招标文件6.11定稿.pdf358.4 K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券 承销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